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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会展中心西区项目 A1-A10 地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来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发布时间:2021-01-05 17:30

国家会展中心西区项目 A1-A10 地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根据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划、规 范标准,结合国家会展中心西区片区规划内容,编制《国家会展中心西区项目 A1-A10 地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现将该方案编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成片开发方案位于海河中游西片区,国家会展中心西侧用地总规模为 103.19 公顷,其四至范围为:东至鑫怡路(规划)、国欣路(规划),南至海沽道(现状)、德清道(规划),西至国达环路(规划),北至海河南道(规划)、辛沽道(规划)

二、成片开发的公共利益属性

本成片开发项目建成后将改善海河中游片区居民居住水平,优化国家会展产业战略发展布局,促进本区域经济发展,改善本区域生态景观环境,有利于吸收当地农业剩余劳动力,降低城市就业压力,具有十分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三、成片开发区域合理性

本成片开发方案中所有项目均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四、选址适宜性

项目选址无地震、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未发现有重要工业价值的矿产资源,没有压覆现状矿山和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未占用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

五、开发利用计划可行性

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有保障;项目开发期限为五年内完成土地征收,拟分三期开发;采取的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可行。

六、成片开发的公益性设施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满足不低于 40%要求。

七、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津政发[2014]20 号)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三 国家会展中心西区项目A1-A10地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稿-附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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