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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区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5-10 16:12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区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各街镇,各有关单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推进行政执法主体、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经区司法局审查确认,并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第一批39个区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一、津南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序号

区级行政执法主体

执法类别

执法区域

1

津南区发展改革委

油气管道保护

津南区

价格监测检查

津南区

节能管理

津南区

粮食和物资管理

津南区

2

津南区教育局

教育执法

津南区

3

津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工业和信息化综合管理

津南区

4

津南区民政局

民政管理

津南区

5

津南区司法局

司法行政管理

津南区

6

津南区财政局

财政管理

津南区

7

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

津南区

8

津南区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保护

津南区

9

津南区住房建设委

住房建设委员会

津南区

10

津南区城市管理委

城管行政执法

津南区

11

津南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道路运政管理

津南区

公路管理

津南区

工程质量监督

津南区

12

津南区水务局

水务管理

津南区

13

津南区农业农村委

农业综合管理

津南区

林业执法

津南区

14

津南区商务局

商务执法

津南区

15

津南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津南区

16

津南区体育局

体育管理执法

津南区

17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

卫生健康管理

津南区

18

津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士兵权益保障

津南区

19

津南区应急管理局

应急管理

津南区

20

津南区审计局

审计监督

津南区

21

津南三升体育平台监管局

市场监管

津南区

22

津南区统计局

统计检查

津南区

23

津南区医疗保障局

医疗保障监督

津南区

24

津南区人防办

人防建设管理

津南区

25

津南区档案局

档案管理

津南区

26

津南区民族宗教委

民族宗教管理

津南区

27

津南区事业登记办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津南区

28

津南区国家保密局

保密检查

津南区

29

津南区密码管理局

密码管理

津南区

30

双港镇人民政府

街镇综合执法

双港镇

31

辛庄镇人民政府

街镇综合执法

辛庄镇

32

咸水沽镇人民政府

街镇综合执法

咸水沽镇

33

双桥河镇人民政府

街镇综合执法

双桥河镇

34

葛沽镇人民政府

街镇综合执法

葛沽镇

35

八里台镇人民政府

街镇综合执法

八里台镇

36

北闸口镇人民政府

街镇综合执法

北闸口镇

37

小站镇人民政府

街镇综合执法

小站镇

38

双新街道办事处

街镇综合执法

双新街

39

双林街道办事处

街镇综合执法

双林街

二、相关要求

(一)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应当依据法定职责权限,结合部门“三定”规定,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行政机关依法开展委托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予以公开。

(三)在区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根据法定职责权限的规定,以挂牌行政机关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四)今后,凡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变更情形的,经区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2021430

(联系人:区司法局执法监督科 史健;

联系电话2839353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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