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促进会展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试行)》(津南政办发〔2020〕10号))精神,津南区会展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了联审,并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各主体申报的材料进行了审核,根据该项目的预算规模,确定了最终资金支持方案。
现对拟拨付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须在公示期内,向会展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相关情况。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书面提供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会展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严格保密。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517584;
监督电话:88517578
附件:2021年度会展政策资金拟拨付名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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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度会展政策资金拟拨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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