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2023年
作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为加强我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强化空中云水资源的利用,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3年4月15日00时至2023年10月15日24时,实施开展全年人工影响天气燃气炮作业、夏秋季人工影响天气高炮作业。
二、作业区域:八里台镇及周边。
三、作业设备:“37”高炮、燃气炮。
四、若发现未爆炸的炮弹,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不要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请及时与津南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或当地派出所联系,由相关专业部门处理。
五、发现炮弹残骸后不得随意拆解,否则后果自负。
六、弹药残骸下落后,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切勿恐慌。
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22-28391047
特此公告
津南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