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贯彻落实天津市统计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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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至9月18日,天津市统计局第2统计督察组对津南区开展了统计督察“回头看”,2026年1月20日,向津南区反馈了《天津市统计局关于对津南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要求,现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统计督察整改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反馈意见》,迅速传达学习天津市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要求,召开贯彻落实天津市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动员推进会,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不折不扣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为津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二)加强组织保障。成立津南区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专班,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区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38家有关责任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切实加强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三)压实各级责任。针对市统计局《反馈意见》指出的4方面15个问题,以市统计局主要督察意见为指导,结合津南区实际,制定了《津南区贯彻落实天津市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整改方案》明确了30项具体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压实各责任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构建整改落实的“一盘棋”工作格局。
二、紧盯问题短板,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充分,对统计工作组织领导仍需加强方面
1.针对跟进学习不到位不全面问题。津南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进防治统计造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举行集体学习。工作专班办公室整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重要文件应知应会、统计造假典型案例等防治统计造假相关学习资料下发至成员单位,并组织各有关部门、各镇街、经开区管委会(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办公室)、长青办事处、农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镇街、园区)进行统计知识测试,夯实学习效果。开展“统计法进党校”,3月9日-11日,区委组织部、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津南调查队、区委党校联合举办“津南区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专题研讨班”,40余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培训。各成员单位以党委(党组)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等形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重要统计改革文件进行再学习、再深化。
2.针对宣传学习有差距问题。各镇街、园区组织党政班子和统计工作相关人员开展新修改统计法集体学习;把深入学习新修改统计法纳入统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统计人员任职培训、专业培训必训内容和履职基本要求。区统计局于2026年2月28日组织全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园区统计工作分管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培训涵盖新修改统计法、政府统计购买服务相关要求、各专业统计调查要点等,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了统计知识测试。
3.对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性认识不强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主动认领问题,明确责任,做好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定期跟进整改进度,汇总相关成员单位特色亮点做法,形成专报报分管区领导。
4.针对统计工作整体质量还不够高的问题。区统计局结合2025年统计工作质量综合评价情况,对接市统计局相关处室,明确失分点,找准差距短板,形成《津南区统计局2025年统计工作质量评价分析》,落实数据质量管控责任,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区统计局定期梳理报送各镇街、园区统计工作情况。各镇街、园区聚焦短板弱项,立行立改,着力提升统计工作效能,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及市统计局出台的关于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名录库维护、常规统计调查等统计工作,夯实数据审核责任,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障源头数据质量。
(二)常规统计督察整改组织推动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整改措施制定的精细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认真研究反馈问题,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组织各相关部门逐项细化整改举措,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津南区贯彻落实天津市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
2.针对未全面建立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对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全覆盖、可追溯、严问责的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目前,所涉及单位均已建立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
3.针对部分整改措施未落实的问题。区政府和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提升对自身统计职能的认识,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履责情况纳入2025年度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
4.针对部分整改措施落实的成效不佳的问题。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对照“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厘清防惩统计造假职责,根据工作实际,视情况修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15家成员单位已修订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
5.针对通报学习和典型案例鉴戒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区统计局已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党组会,对相关统计违纪违法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学习。各成员单位已围绕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典型案例等国家和我市通报的统计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并常态化组织学习,以案为鉴、常学常警,持续绷紧防惩统计造假思想之弦,切实提升对统计造假在政治方面严重危害的认识。
(三)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政令贯彻执行方面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方面
1.针对区统计局仍存在对外提供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问题。区统计局于2026年2月1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统计工作保密规定普法培训,切实提升发布和提供统计数据的法律意识和保密意识,并常态化开展普法培训,坚决杜绝将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制定《津南区统计月报编辑管理办法》,规范统计月报编辑流程,压实各层级、各科室工作责任,确保统计月报内容合法合规、数据真实准确。现已完成津南区统计月报的改版。
2.针对执法检查工作质量还有待提高的问题。区统计局于2026年3月24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规范统计执法检查流程,并组织开展案卷评查,进一步提升执法案卷质量。
3.针对五经普“两员”经费发放不及时的问题。相关单位按照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将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中“两员”工资等普查经费列入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镇街、园区已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两员”工资按时发放,积极推进全国第四次农业普查“两员”工资等普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4.针对基层统计人员力量分布不均衡、专业能力不强的问题。目前,各镇街、园区均已达到天津市乡镇(街道)统计“五化”“六必做”工作标准,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不少于3名,并执行人员变动报备制度,对新上岗统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各镇街、园区按照天津市乡镇(街道)统计“五化”“六必做”工作标准、《进一步强化统计数据审核责任有关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将数据收集、上报、审核、数据质量核查等全流程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岗位职责。区统计局持续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力度,2026年截至目前已开展业务培训25场。
5.针对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第三方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区统计局组织各镇街、园区和各有关单位进行统计业务培训,对政府统计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再学习、再培训、再规范。目前,经开区管委会(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已组织专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遗留的数据资料进行复核、确认数据质量并完善归档。
(四)统计数据质量方面
针对部分企业仍然存在数据失实问题的问题。区统计局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对此次统计督察“回头看”中查实的3家数据失实企业进行持续追踪和一对一指导,目前1家企业已退库,其余2家企业已严格按照制度填报;二是组织全区410家年报在库限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对年报重点指标开展全面自查,并对1家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开展重点执法检查;三是加强培训,各专业在2025年年报和2026年定报培训中,对易错指标进行重点培训,同步发放明白纸,同时,为保证培训效果,针对培训内容进行测试;四是制定2026年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计划,拟对116家企业和4个涉农镇进行数据质量核查;五是制定了《津南区统计局2026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拟对新入库企业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对各专业报送的涉嫌统计违法线索开展重点执法检查。
(五)有关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理
区统计局对市统计局移交的有关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实,提出了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已经市统计局审核批准,下一步将有关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及相关证据材料移送有处分处理权限的机关,并配合做好责任追究工作。
三、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拓展整改工作成效
津南区委、区政府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提升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能力水平,推动统计数据质量持续提升。
(一)坚持政治引领,持续巩固成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各单位对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和重要统计文件的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推动常态化开展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实防惩责任。深入贯彻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压紧压实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责任,巩固深化整改成效,持续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三)促进成果转化,提升服务水平。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的实际成效,将整改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认真开展数据审核、评估工作,加大各专业统计数据核查力度,加强对数据采集、处理、汇总、报送等全流程的监控,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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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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