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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三升体育平台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津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1-01-05 17:47

关于公开征求《三升体育平台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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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国家和社会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优待,实现随军家属充分就业,促进驻区部队战斗力建设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警备区关于批转市退役军人局市人社局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拟定的天津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0〕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津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起草了《三升体育平台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1年1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或电子文本反馈到津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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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津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科 ?田士阳

通讯地址:三升体育平台咸水沽镇津沽路174号

???编:300350

???话:022-81705881

传  真:022-88738875

电子邮箱:jnqtyjrswj02@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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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升体育平台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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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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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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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升体育平台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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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国家和社会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优待,实现随军家属充分就业,促进驻区部队战斗力建设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警备区关于批转市退役军人局市人社局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拟定的天津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0〕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应当贯彻国家及我市就业安置政策,坚持社会就业为主、内部安置为辅,鼓励扶持自主择业创业,不断提高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质量和水平。随军家属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奉献,其就业安置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区单位),应当承担接收安置随军家属的义务。

二、适用对象

本细则所称随军家属,是指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且具有津南区户籍的驻区部队现役军人配偶。

三、组织机构

建立津南区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协调机制,由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副区长负责,区退役军人局、区人社局、区人武部为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三升体育平台监管局、区国资委、区医保局、区税务局等单位按分工做好全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

四、职责分工

区退役军人局是我区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牵头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整体工作,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每年组织召开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协调会议,部署年度安置工作,集中解决随军家属就业安置遇到的问题,开展检查督导,促进工作落实。

区人社局根据职能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鼓励支持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指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配合做好随军家属失业及参保状态核实等工作。

区人武部是我区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部队牵头单位,负责汇总审核随军家属就业安置需求,指导驻区部队开展就业安置教育,协同做好就业安置、招聘培训、待遇落实等相关工作。

区委组织部负责做好随军前是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随军家属的接收安置工作。

区委编办负责核定有关单位的编制和职数空缺情况。

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困难随军家属的社会救助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随军未就业家属基本生活补助等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三升体育平台监管局负责对自主创业的随军家属开展工商登记服务指导工作

区国资委负责协调落实区属国有企业招聘随军家属工作,并提供区属国有企业招聘随军家属信息。

区医保局负责协调医保经办机构做好随军家属随调随迁后医保接转等工作。

区税务局负责落实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主要措施

(一)积极落实随军家属随调政策。

1.随军前是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下同)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由区委组织部在编制职数范围内结合我区和本人实际,按照公务员转任有关规定接收安置。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

2.随军前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由区人社局负责安置到区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安排到相对应的单位工作。接收单位明确拟聘人员后,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

3.随军前在中央或外省市实行垂直管理单位工作的随军家属,是在编在岗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参照上述程序,由市或者区人民政府协调相应垂直管理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安置。各垂直管理单位应当支持和落实随军家属安置任务。

(二)扎实开展随军家属招聘招录工作。

1.随军家属符合本区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鼓励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用工需求和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结合随军家属专业特长、学历经历等情况,设置一定比例岗位,定向择优招聘随军家属。

3.部队应当充分挖掘内部安置潜力,通过招考一定比例文职人员、购买社会服务等多种形式,安置随军家属,缓解社会就业压力。

(三)加大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力度。

1.鼓励和扶持随军家属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的,可给予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3年,并按规定予以贴息。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凭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自办理登记事项之日起,3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2.鼓励随军家属根据其特长、就业意向和用工需求,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随军家属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参照本市失业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经培训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或技能等级认定为合格的,发放相应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并优先推荐就业。

3.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随军家属纳入政府就业援助范围,通过提供免费就业服务、鼓励企业吸纳、公益岗安置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帮助就业。企业吸纳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随军家属,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且符合条件的,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失业保险补贴。

4.各部门可通过安排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等多种形式为随军家属提供就业机会。

(四)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补助。

2021年1月1日起,给随军未就业家属发放基本生活补助金,每人每月800元,并随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额度同步调整,发放累计不超过3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市财政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50%转移支付补助。

区人武部每年10月31日前汇总、统计、审核驻区部队本年度待安置随军家属情况,会同区人社局对随军家属失业及参保状态核实后,反馈至区退役军人局。区退役军人局每年12月31日前负责发放当年基本生活补助金。

六、有关要求

1.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随军家属就业的单位,不得评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单位领导不得评为爱国拥军模范个人。

2.各驻区部队每年10月31日前组织随军未就业家属到驻区人社局进行失业登记。区人武部每年12月31日前将驻区部队本年度待安置随军家属情况报区退役军人局。

3.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随军家属,以及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至六级)军人的随军家属,需要安置就业的,应当优先安置。

4.随军家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相关安置政策:

①档或其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

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置或安置就业后辞职的;

③接到用人单位录用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的;

④其他不宜安置的情形。

5.随军家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基本生活补助金:

①与现役军人解除婚姻关系的;

②军人退出现役或被开除军籍的;

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④签订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现就业的;

⑤从事个体经营,并领取营业执照的;

⑥失踪或死亡的;

⑦其他不宜发放的情形。

6.在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享受的优待,追回所得,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

1.驻区武警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按照本细则执行。

2.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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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升体育平台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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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国家和社会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优待,实现随军家属充分就业,促进驻区部队战斗力建设与社会和谐发展,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三升体育平台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将起草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基本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切实将促进随军家属充分就业作为落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具体举措。建立完善的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机制,有利于实现随军家属充分就业,促进驻区部队战斗力提升与社会和谐发展。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三升体育平台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警备区关于批转市退役军人局市人社局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拟定的天津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0〕4号)。

三、主要内容

《三升体育平台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从基本原则、适用对象、组织机构、职责分工、主要措施、有关要求、附则等7个方面对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做出了明确要求。现就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适用对象。明确了适用对象范围,即本细则所称随军家属,是指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且具有津南区户籍的驻区部队现役军人配偶。

(二)组织机构。建立了津南区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协调机制,由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副区长负责,区退役军人局、区人社局、区人武部等11个单位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职责分工。明确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1个单位的具体职责。

(四)主要措施。主要明确了积极落实随军家属随调政策、扎实开展随军家属招聘招录工作、加大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等四个方面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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