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升体育平台

简体  |   繁體   无障碍

【进行中】关于公开征求《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意见的公告

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意见的公告


为巩固、扩大和密切津南区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的全面业务合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助力区域全面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实现政、民、银、企多方共赢的合作目标,经与天津银行友好协商,拟强化我区与其合作关系,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现就《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519日之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文本反馈到津南区金融工作局。



附件:战略合作协议(征求意见稿)



2022513

(联系人:津南区金融工作局曹珊;

联系电话:88734060,传真:88657567



草案正文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协议







二〇二二年


中国·天津




甲方: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地址:

负责人

邮政编码:




乙方: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法定代表人:孙利国

邮政编码:300201



为巩固、扩大和密切双方的全面业务合作,持津南地方经济发展,助力津南区全面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实现政、民、银、企多方共赢的合作目标,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监管机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共赢、诚信以待、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保持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在本协议框架内,致力于继续保持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提升双方及下属机构多层面的合作深度与广度。

第二条 甲方视乙方为最重要的长期银行合作伙伴,选择乙方为金融业务的主办银行之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并统筹安排使用乙方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乙方及其坐落于甲方区域内分支机构的经营发展。

第三条 乙方视甲方为最重要的长期政府合作伙伴,支持甲方及其下属机构、驻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的经营发展,为甲方区域居民提供全方位、条件优惠的优质金融服务。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以战略合作模式开展全面深入的业务合作,在本协议框架内,双方分别指定甲方区金融工作局和乙方总行营业部为协调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双方各层面的交流与沟通。

第五条 本协议是指导双方合作的战略性框架文件,甲乙双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应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制定。

第二章 合作内容

第六条 甲乙双方根据各自需求,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在以下领域开展合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政府部门综合服务

根据甲方政府工作规划安排,乙方做好金融配套服务,积极参与甲方重点项目融资、政府专项债发行、财政资金专户招标等具体工作,在符合政策程序规定的前提下,甲方积极协调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立财政资金专户、结算账户和公务员国有企业员工工资代发账户;乙方提供优质的资金结算服务,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实现代发效率和服务体验双重提升,助推甲方区域经济建设和政府管理工作。

(二)区内企业综合服务

甲乙双方视对方为招商引资领域的优先推荐对象,甲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向意向落户企业推荐乙方提供的配套金融服务;乙方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专业能力,向甲方招商部门派驻金融服务专员,通过“产业基金+招商引资”的模式建设吸引企业聚集落户甲方区域,助力甲方区域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

结合甲方的发展规划,围绕产业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商圈企业、商场物业等领域,甲方组织区内相关部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乙方作为金融服务合作银行,推介乙方相关金融服务产品,必要时甲乙双方组织不同形式的银企对接,提升乙方对甲方的区域金融服务力度,拓展商业领域合作广度。乙方针对甲方推荐的项目和企业,在授信审批合规经营的前提下,提供金融服务支持。

乙方积极服务甲方“雏鹰—瞪羚—领军”高成长企业、新引进京冀企业、“小长大”企业等市场主体,用足用好中央及地方金融政策,对符合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政策的小微及民营企业,将按乙方规定优惠利率给予授信支持。

(三)城市更新综合服务

针对甲方重点街区的街道、楼宇、房屋以及老旧小区等的城市改造项目、地块项目建设、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建设、地块污染修复项目,乙方将根据甲方实际金融需求及项目进度安排,设计金融服务方案,适配金融产品,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助推甲方区域城市改造进程。

(四)医疗教育综合服务

甲乙双方加强在医疗、教育领域的合作,甲方积极协调区内医疗教育系统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与乙方建立长效合作关系乙方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在医疗教育领域的应用经验,针对不同类型的需求特点,积极推进相关领域项目提升改造、资金管理、融资咨询等金融服务,推进实施“智慧医疗”、“智慧校园”等合作项目,共同促进区内医疗教育产业智能化发展

(五)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特色金融服务

推动海河教育园区(以下简称“海教园”)与津南区一体化发展,为津南创新发展增添动力引擎,甲乙双方依托海教园与津南区合力打造创新发展聚集区的契机,甲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向意向落户企业推荐乙方提供的配套金融服务并向海教园园区内学校引荐乙方的智慧校园平台,实现的校园智慧场景合作拓展,为教育管理部门、学校、教师、家长以及学生提供丰富和优质的智慧教育综合服务;乙方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专业能力,引荐优质企业聚集落户海教园,为海教园发展提供助力。

)商圈内需综合服务

结合商圈智慧化方案,甲方全面为乙方进行支付赋能,在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借助政府综合服务和社区网格员推广在智慧小二场景内广泛开展商户拓展、营销、融资、结算等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受乙方提供的各类产业服务。乙方积极推进商圈商户支付结算业务,打造智慧小二商户支付场景生态圈,提供便捷的商户结算服务,提升商户金融体验;通过各类优惠活动促进消费者的消费积极性,深挖商圈银企合作深度,进一步激活甲方商圈经济底蕴和活力。

)居民生活综合服务

乙方结合甲方区域内居民金融服务需求,利用自身金融专业优势,向甲方各社区不定期派驻金融服务专员,为社区居民提供金融知识普及、金融服务咨询,促进居民对金融政策、产品、服务的了解;乙方通过发行甲方区域专属理财产品,为甲方区域居民量身打造期限灵活、收益率较高、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财富管理优选工具,帮助客户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甲方协助乙方上门为区属各工会会员单位做好工会卡激活服务工作,确保工会会员能够享受各项福利保障权益及乙方提供的各类配套财富产品,提高工会会员满意度。

)信息共享

甲乙双方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行业优势,在抓好具体业务落实的同时,针对国家宏观政策、产业布局、企业发展、市场走势等共同关心的课题,加强信息的交流与共享,提高双方对具体业务的综合指导能力。

)其他合作

在上述内容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将在便民服务、金融科技、智慧城市等多方面开展深入交流与合作,优势互补、互利互赢,共同探讨新的业务合作模式。

第三章 双方承诺

第七条 甲方承诺

(一)甲方在商业银行中选择乙方作为长期合作伙伴。甲方将积极向乙方通报有关政府产业政策、区属项目和企业的投融资信息,优先推荐政府支持的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和优质客户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向意向落户企业推荐乙方提供的配套金融服务在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承诺与乙方广泛开展融资、结算等金融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受乙方或其分支机构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

(二)甲方将发挥自身优势,在符合政策程序规定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积极协调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立财政资金专户、结算账户和公务员国有企业员工工资代发账户,支持区域内乙方经营机构不断扩大存款业务规模,并协调解决双方在合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三)甲方全面为乙方进行支付赋能,在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借助政府综合服务和社区网格员推广在智慧小二场景内广泛开展商户拓展、营销、融资、结算等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受乙方提供的各类产业服务。

)为保证乙方信贷资金安全,甲方承诺将在开展实际业务过程中,协调辖内业务相关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真实、完整、有效的经营状况、财务报告、项目信息等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乙方承诺

(一)乙方积极向甲方通报国家货币政策和监管要求,及时沟通自身阶段性经营方向和客户定位,优先组织金融资源、支持甲方发展,在额度紧张情况下,优先支持甲方。为实现本协议所述的各项服务,乙方及其投权的其他机构承诺将优先审批和安排甲方的业务申请。

(二)乙方将甲方区域列为重点支持区域,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积极向政府重点项目、实体经济、楼宇经济、中小微企业、个人消费提供融资性金融服务。

(三)乙方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和乙方内部利率水平管理有关文件的前提下,乙方将按照实际情况给予甲方相对优惠的利率定价。

(四)乙方将组成总行、分行、支行三级联动的专门服务团队,在受理、审批、办理各类金融业务时,承诺将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并对甲方的监督、质询和投诉给予商度重视,迅速妥善地加以处理。乙方在创新产品应用方面,优先向甲方推介。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以及根据本协议获得的对方的信息、资料、财务数据、商业秘密等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上述事项,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均持续有效。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章及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年,协议到期如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协议内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为双方全面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构成双方具体合作业务项下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本协议所提及的一切约定、服务和交易中甲乙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二)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或双方相关制度不符,双方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协议。

(三)本协议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签章):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224月 日




乙方(签章):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224月 日

背景介绍

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签订背景


为巩固、扩大和密切津南区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的全面业务合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助力区域全面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实现政、民、银、企多方共赢的合作目标,经与天津银行友好协商,拟强化我区与其合作关系,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发表意见 退出登陆

姓名
联系电话
意见内容
新媒体矩阵
政务邮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