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升体育平台

简体  |   繁體   无障碍

【进行中】关于公开征求《三升体育平台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三升体育平台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起草了《三升体育平台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21123日前将书面意见或电子文本反馈达到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意见时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附件:三升体育平台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20221114

(联系人:郭小龙 ???????????联系电话:28393189

?箱:tjqxfzd@tj.gov.cn ???传 ???真:28531119


草案正文

三升体育平台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处置和应对本区火灾事故,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强化联动协作,持续优化完善灭火救援体系,确保决策科学、指挥高效、保障有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天津市消防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三升体育平台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响应、科学决策,以人为本、协同应对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

2.1 指挥机构

2.1.1 设立三升体育平台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负责组织指挥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火灾事故扑救任务。区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组成。

2.1.2 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区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区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委员担任。

2.2 办事机构

区指挥部下设三升体育平台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区指挥部部署,负责做好灭火救援的组织、协调、推动、指导等具体工作。

2.3 成员单位

区指挥部成员为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公安津南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务局、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津南水务有限公司、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人防办、区气象局、区(移动、联通、电信)通信运营商、天津市电力公司津南供电分公司、能源集团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

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推动指导消防救援队伍和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开展灭火救援训练演练;推动指导各镇人民政府做好应对处置火灾事故的准备工作;组织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调度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合参与应急处置;负责组织专家对火灾事故相关生产安全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提出建议。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区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网络舆情的监看研判及调控管控工作。

公安津南分局:负责组织警力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救援疏散、转移避险等工作;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救援车辆及人员通行顺畅;做好涉及刑事、治安案件的处置工作,严防借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配合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做好火灾事故后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保障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

区人社局:负责依据国家及本市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规章,保障灭火伤亡人员工伤保险待遇。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火灾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进行监测;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的建议。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协助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火灾事故中的工程抢险救援工作;协助调集火场清理使用的大型工程机械;负责对事发相关建筑开展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参与建设工程重大火灾事故的原因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

区城市管理委:负责在火灾事故救援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修复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协助实施火灾事故现场中燃气突发事故处置;必要时提供现场供水保障。

区交通运输委:负责在火灾事故救援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区水务局、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津南水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协调火灾事故区域内的用水保障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区人防办:负责组织协调公用人防工程火灾事故中的处置指挥和抢修排险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根据灭火救援需要组织应急天气会商,及时提供天气实况监测和预报信息;根据区指挥部需要,开展火灾事故现场气象保障服务。

区移动、联通、电信通信运营商: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做好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

天津市电力公司津南供电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火灾事故现场本单位资产范围内设备的供电、断电、抢修等作业措施;负责提供起火单位及周边区域,本单位资产范围内电力设备的相关资料,为电力设施火灾扑救提供技术支持。

能源集团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火灾扑救和给灭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负责提供起火单位及周边区域燃气供给资料,为燃气设施火灾扑救提供技术支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园区)负责配合区指挥部开展火灾事故处置工作;负责配合火灾事故中人员疏散安全和抢险救援工作;负责配合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承办需配合区指挥部应对火灾事故的其他事项。

2.4 现场指挥部

根据火灾事故处置工作需要,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主要负责火灾现场的处置、指挥、协调等工作,制定灭火救援行动方案,指挥事发地所在镇人民政府、相关成员单位和应急力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2.5 工作组

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2.5.1 综合协调组

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根据需要由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公安、民政、财政、人社、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务、商务、卫生健康、人民防空、气象、通信等部门,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园区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组成。负责协调、服务、督办各组工作落实。

2.5.2 信息舆情组

区委宣传部牵头,根据需要由区委网信办、公安津南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及事发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园区)和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开展信息发布、舆情分析、舆情引导和媒体服务等工作。

2.5.3 警戒安全组

公安津南分局牵头,根据需要由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津南水务有限公司及事发地所在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区域电力、燃气供给企业组成。负责维护现场秩序,根据火情实施警戒、疏散、避险、身份核查、安全监测等工作。

2.5.4 医疗救助组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根据需要由区民政局及事发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园区)组成。负责现场人员医疗急救、卫生防疫、心理干预及遇难人员的遗体处置。

2.5.5 专家咨询组

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根据需要由区应急管理、消防、建筑、化工、急救、交通运输、通讯、电力、燃气、水利、人民防空、环境保护等领域有关专家组成。负责为区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指挥部研判灾情;制定灭火救援方案;参与工艺处置、风险评估和安全保障等工作。

2.5.6 综合保障组

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根据需要由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务局、区气象局、区通信管理局、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津南水务有限公司、天津市电力公司津南供电分公司及事发地所在镇人民政府组成,负责做好火灾扑救所需的车辆、器材、灭火剂、燃料及其他物资的供应,做好供水、供电、通讯、交通运输等保障,开展气象监测预报。

3 预防和预警

3.1 火警监测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道路交通图像监控、消防设施物联网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测火灾事故信息。任何单位、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当立即通过各种途径报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 火灾警示

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在重点防火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行业及时发布火灾风险警示信息,及时通报国内外突发火灾情况。

4 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

4.1 应急值守

区指挥部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园区)日常要加强应急值守,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对重大敏感警情,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力量。

4.2 信息报告

发生以下情况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区指挥部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园区)和相关单位应立即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按照接报即报、随时续报的原则,接报后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火灾事故基本情况。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火灾事故;

2)启动二级及以上响应的火灾事故;

3)死亡人数可能超过1人的火灾事故;

4)已经或者有可能引发舆情炒作、造成负面影响的火灾事故等。

4.3 先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区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关注火灾态势,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严重程度,视情调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各成员单位专业救援力量和专家到场,及时将信息通报相关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根据现场指挥部要求和响应等级,依据职责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响应原则上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

5.1.1一级响应:

报警描述为造成3人以上被困、失联,或5人以上重伤,现场火势蔓延迅猛,火灾危险性和燃烧面积明显扩大,人员伤亡可能性增大,社会影响重大的火灾,或现场指挥员认为二级响应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灾,由区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启动一级响应。

区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组织、协调、处置工作。区指挥部第一时间报请市指挥部请求灭火力量援助并提请启动市级相关预案,市级力量到场后,现场指挥权移交市指挥部,区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予以全力配合。

区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报请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可以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

5.1.2二级响应:

报警描述为造成3人以下被困、失联或5人以下重伤,发生在高层、地下,大跨度、化工、大型综合体等建筑设施的火灾,火场有可能发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气扩散等危险性大的火灾,或现场指挥员认为三级响应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灾,由区指挥部办公室启动二级响应。

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指挥,各工作组组织成员单位落实指挥部作战指令。由区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请求市指挥部调派增援力量作战和到场指挥。

5.1.3三级响应:

报警描述为现场未发现人员被困、失联或受伤,过火面积较小,不会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火灾,由区指挥部办公室启动三级响应。消防救援支队到现场指挥、组织、协调处置工作,火灾事故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园区)配合处置,根据现场需要,调派相关成员单位,到场予以协助处置。

5.2 处置行动

在火灾事故处置中,现场指挥部要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准确判断火情,采取有效措施有序展开行动,尽快处置,减少损失;根据火势发展情况确定和调整灭火救援分工,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展开救援。

5.2.1 现场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重点关注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生命安全。当有人员被困或受到威胁时,第一时间展开救援,对救出的被困人员立即实施救护。

5.2.2 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1)使用各种水源,保证火灾事故现场不间断供水。

2)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3)根据事故现场需要,划定警戒区域,相关职能单位设置警戒标志和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警戒区域,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视情实施交通管制。

4)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5)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

5.3 新闻与舆情应对

5.3.1按照本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有关规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和应急处置的有关信息,并正确引导舆论热点,防控涉灾舆情扩大。

5.3.2启动二级、三级响应的火灾事故,由区宣传部门统筹协调,在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成立信息舆情组,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启动一级响应的火灾事故,由区宣传部门配合市宣传部门发布信息和舆情引导工作。

未经批准,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消息。

5.4 应急结束

5.5.1 火灾现场的被困人员全部被救出,火势被彻底扑灭,影响灾情扩大的重大危险源被控制、消除,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5.5.2一级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经市指挥部研究同意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宣布结束;二级、三级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经区指挥部研究同意后由区指挥部办公室宣布结束,各部门转入常态工作。必要时,由区指挥部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5.5.3 宣布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视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灾情反弹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现场指挥部停止运行后,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现场应急队伍有序撤离。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6.1.1火灾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要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民,保障基本生活条件。

6.1.2民政、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要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依据职责明确灾民申请救济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救济工作迅速到位。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实施。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6.2 火灾调查

6.2.1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由区消防救援支队成立火灾原因调查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6.2.2区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灭火救援情况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队伍保障

本区建立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体,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各成员单位专业救援力量和专家队伍为辅助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各类队伍要经常开展灭火救援训练、业务技能培训、联合实战演练,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强有力的队伍保障。

7.2 物资保障

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储备、分级管理和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配备应急救援物资,满足应急状态时的工作需要。

7.3 经费保障

区人民政府采取财政措施,保障火灾事故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分级负担。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和救援救灾工作资金由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7.4 指挥与通信保障

发生火灾事故后,依托各通信部门确保通信畅通。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扑救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火灾时,通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7.5 医疗急救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对伤员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

7.6 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火灾事故现场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灾事故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7.7 治安交通保障

公安部门视情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火灾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7.8 应急供电保障

天津市电力公司津南供电分公司应建立健全供电应急保障队伍,完善供电保障设备设施,保障现场指挥部、火灾事故现场的应急供电。

7.9 气象服务保障

区气象局应根据市指挥部需要,有效开展气象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大气温度、湿度、风力、风向、气压等影响火灾发生发展的气象数据。

7.10 宣传培训

由消防救援支队制定年度宣传教育计划,编制宣传材料和培训教材,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做好本系统、本地区应急处置力量的培训工作。

8 附则

8.1 责任落实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预案要求,履行火灾事故应急响应职责,保证定岗定责、责任到人;确保装备物资储备充足、完整好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及时总结。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火灾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8.2 预案管理

8.2.1 本预案解释工作由区指挥部办公室承担。

8.2.2区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救援演习,检验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演习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火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注意事项等内容。

8.2.3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制定详细行动方案、工作措施,统计具体物资储备、救援力量,并将有关数据报区指挥部办公室。

8.2.4区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

8.2.5 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原《三升体育平台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废止。

附件:1.津南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体系架构图

??????????2.津南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


背景介绍

关于对《三升体育平台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背景介绍

按照市火灾事故应急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对原《三升体育平台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一、修订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做好火灾事故应急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起草、修订了《三升体育平台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二、《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按照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我支队新修订的预案明确突出各级职责,使职责分工更加细致。对《预案》主要做了三方面修订。

(一)部分单位职责进行了调整。结合工作实际,对成员单位的组成和职责进行微调。

(二)对工作组进行了调整。将应急保障组细化,将应急保障工作更加细化,使得各部门职责及任务更具体明晰,使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

(三)对预警发布及响应流程做出调整。更加细化了预警的级别及内容,完善了应急响应流程,使得上下联动更为快捷方便,各队伍接到预警后能快速行动。

三、《预案》的特点

(一)范围更加明确。统筹推进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持续深化属地职责和分级管理。

(二)职责更加清晰。通过对预案的调整,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坐实各部门所承担任务。

(三)处置措施更具体。修订后,处置措施更加具体,响应分级更加贴合我区实际情况。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发表意见 退出登陆

姓名
联系电话
意见内容
新媒体矩阵
政务邮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