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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关于公开征求《津南区未整合村老年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津南区未整合村老年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未整合村老年人生活补贴工作,津南区人社局会同财政局起草了《津南区未整合村老年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21217日前将书面意见或电子文本反馈到人社局,反馈意见时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人:津南区人社局综合保险科 杜瑞

通讯地址:三升体育平台咸水沽镇南环路29

邮 编:300350

电 话:022-28547879

传 真:022-28392643

电子邮箱:jnqrsj13@tj.gov.cn


附件:津南区未整合村老年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区人社局

?20221118



草案正文


津南区未整合村老年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津南区未整合村老年人生活水平,规范津南区未整合村老年人生活补贴工作,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管理与监督,现结合津南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享受范围

享受补贴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60周岁;

2.本区未整合村户籍且户籍制度改革时(201711具有本村农业户口;

3.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4.未因土地征收参加相关养老保险或享受养老保障待遇

二、补贴标准

2022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45元。在此基础上,建立未整合村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机制,由区人社局和区财政局根据本区经济发展情况适时提出,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三、资金来源

津南区未整合村老年人生活补贴纳入区、镇两级财政预算,区财政负担补贴资金的60%,镇财政负担补贴资金的40%

四、业务经办

(一)补贴申领。未整合村老年人应到户籍所在地的行政村提出申请,行政村负责审核人员领取资格,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公示七日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报送镇劳动保障部门。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复核、确认补贴领取时间,审核无误后将名单反馈至镇财政并报区人社局备案。

(二)补贴停发。享受未整合村老年人生活补贴人员死亡、失踪、出国、户口迁出本村、被判刑收监执行、已享受因土地征收产生的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障待遇的行政村核实情况,及时办理补贴停发手续并将申报材料报送镇劳动保障部门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复核,将停发名单反馈至镇财政,并报区人社局备案。

(三)补贴发放。符合领取未整合村老年人生活补贴条件的,由区人社局按月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日期为每月20日。区财政局应于每月10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拨付至区人社局

五、资金管理

各行政村、镇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未整合村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建立下一年度享受补贴人员台账,按照月统季核原则,实时比对信息,防止漏报现象发生。每年对享受未整合村老年人生活补贴人员进行生存认定无法确认其生存状况的,可以暂停发放补贴,待确认其生存后恢复并补发;对确认死亡的,及时办理停发手续,并追回多发补贴;对冒领或骗取补贴的,应依法追索多领的补贴,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筹集,区人社局负责发放并指导各镇劳动保障部门做好补贴相关工作。

六、办法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七、办法202311日起施行20271231日废止《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调整津南区未整合村老年人生活补贴享受范围的通知》津南人社发201421号)同时废止。






背景介绍

关于对《津南区未整合村老年人生活

补贴实施办法》的背景介绍


《关于进一步做好津南区未整合村老年人生活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津南人社发〔20181)于20221231日到期,需重新修订。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推开人社、民政、农业农村三大领域补贴“一卡通”管理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津财农〔20221号)和《关于印发<三升体育平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南财〔20225号)精神,津南区未整合村老年人生活补贴应纳入“一卡通”范围,实行社会化发放。因此,区人社局会同区财政局起草了《津南区未整合村老年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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