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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关于公开征求《战略合作协议》意见的公告

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战略合作协议》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围绕津南区打好用好“三张好牌”、做实做强“四区”、精心建设“四谷”目标任务,按照《天津市上市企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天津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要求,推动天津市区域股权市场制度和务创新试点工作在津南区落实落细,提升津南区资本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助力津南区上市培育工作,全面构建共谋津南区上市挂牌长效工作机制,经友好协商,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与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现就《战略合作协议(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212日之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文本反馈到津南区金融工作局。


附件:《战略合作协议(征求意见稿)》



202326

(联系人:津南区金融工作局 曹珊;

联系电话:88734060,传真:88657567


草案正文






三升体育平台人民政府



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





战略合作协议








二〇二



甲方: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乙方: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围绕津南区打好用好“三张好牌”、做实做强“四区”、精心建设“四谷”目标任务,按照《天津市上市企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天津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要求,推动天津市区域股权市场制度和务创新试点工作在津南区落实落细,提升津南区资本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助力津南区上市培育工作,全面构建共谋津南区上市挂牌长效工作机制,经友好协商,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战略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双方

甲方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津南区是天津市的四个环城区之一,承接中心城区城市功能和滨海新区产业功能的重要地区,联接“津城”和“滨城”的生态节点、创新节点和发展节点。津南区辖咸水沽、小站、葛沽、双港、八里台、辛庄、双桥河、北闸口等8个镇,双新、双林、海棠3个街道及长青办事处,其中八里台镇为区政府所在地。津南区在市国民经济发展中属于整体水平较高的区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镇化发展从数量扩张转入质量提升,进入成熟稳步增长的新阶段。

乙方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天津OTC是天津市人民政府指定、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本市场生态打造的基础载体,是地方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综合运用平台通过发挥“为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培育企业规范上市”三个功能,建设成为我市科创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孵化综合服务平台、场外私募股权投融资生态服务平台、拟上市企业规范辅导平台,形成持续服务、培育、发现和扶持优质企业的良性机制。

二、合作目标与原则

(一)合作背景

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和天津“一基地三区”定位,围绕配合多层次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天津实体经济和“十四五”发展规划重点任务,我市着力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探索形成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和地方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模式,结合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方案》),现《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70次常务会议审议后,于202111月份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其中《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圈定包括津南区在内的6个区作为目标合作区域,建设区级运营中心;出台支持天津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发展的专项政策,支持天津OTC挖掘培育上市(挂牌)企业资源和提供系列普惠性金融服务,从服务覆盖率、服务优质企业结构比例及成效等方面配套建立考核体系通过挂牌补助或资本服务补贴的方式支持重点培育企业在天津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或采购资本市场相关服务,降低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及接受资本服务的成本20222月,中国证监会复函天津市政府《关于同意天津市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的复函》(证监函[2022]50号),其中明确《试点工作方案》总体可行,同意天津市开展并启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202212月,市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印发了《贯彻落实天津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三年行动计划》,其中明确各区人民政府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合作逐步建设区级运营中心,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运营中心建设。

近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对资本市场改革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推动更多企业上市”部署,加快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工作,进一步强化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链建设水平,利用资本市场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正在加快推动上市企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了“增量倍增”“储备倍增”“市值倍增”的“三个倍增”目标,在区域实现分类分梯次推进方面提出我区作为基础较好区要实现稳步推进,同时指出各区各部门可以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完成相应质效考核指标的前提下,为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及区级运营中心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二)合作目标

1. 加速构建津南区上市培育体系。一是营造资本市场氛围。依托津南企业服务运营中心,通过建立线上线下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融资、融智、融资源”的普惠、亲和、专业服务提升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积极性。二是推动上市梯度培育。建立津南区上市后备企业发现挖掘机制,聚焦农业板块、重点产业链体系、科技创新及专精特新企业,完善上市后备企业库,搭建全方位、全周期、立体式企业上市梯度孵化培育体系。发挥天津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作用,以及沪深北三大交易所服务基地优势,加快津南区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步伐

2. 优化津南区金融服务体系。一是建立“金融服务超市”。依托津南企业服务运营中心,引导区域内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专业服务机构等导入特色金融服务产品,发挥“津心融”、“基津汇”、深交所“燧石星火”路演平台、沪深北交易所天津基地等平台作用,面向区域内企业推广线上融资产品、惠企政策、特色金融产品等各类惠企金融服务。探索利用基础设施REITs助力津南生态屏障、高校科技园等项目高质量发展二是推动企业分层服务。针对区内企业不同成长发展阶段的差异化需求,实施分层服务,建立基础规范层、融资转让层、上市培育层,打造覆盖企业成长全周期的多层次、立体式服务生态。

3. 赋能科技成果转化生态体系。依托区内优质高校资源,发挥津南企业服务运营中心资源聚集优势,面向重点高校科技园、产业主题园区,赋能产学研深度融和的科技成果转化生态。与本地高校开展深度合作,通过收集发布科研信息、对接产业资源、匹配科技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等全周期服务,让科技创新优势更多地转化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优势。

(三)合作原则

1. 平等互利原则: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签署此协议,享有平等地位和权利。

2. 优势互补原则:双方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发挥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资源共享、成果共享。

3. 长期合作原则:双方的合作基于彼此的充分信任,着眼于长远利益,致力于长期、稳定的合作。

4. 共同发展原则:本协议旨在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且符合双方的根本利益。

三、合作内容

基于甲乙双方前期的良好沟通与合作基础,通过聚焦任务目标,构建“政策精准引导、各方协同配合、平台专业运营、考核激励保障”的资本市场综合金融服务工作机制,形成优质企业汇聚、金融资源丰沛、融资工具多元、参与主体活跃的良好创新服务生态,提升津南区服务实体经济、推动上市挂牌工作水平。

  1. 甲方主要工作

1.建立由区金融科技、工信等部门、重点园区(孵化器)、天津OTC参与的联合工作机制,指定区金融工作部门牵头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制定相关服务活动计划,安排专人指导乙方日常工作开展,为乙方派驻人员开展工作提供系列配套支持。

2.发挥区内优质企业资源及区域产业优势,与乙方共建“津南企业服务运营中心”辐射区域内高校科技园、产业主题园等各类载体平台,支持选取重点园区(孵化器)设立服务站,提供企业融资支持,挖掘上市后备力量,为区内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支持依托运营中心打造“津南金融服务超市”品牌,构建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相结合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支持积极探索利用基础设施REITs助力津南生态屏障、高校科技园等项目高质量发展

3.支持“津南上市挂牌预备板”建设,聚焦区内农业板块重点企业、科技创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产业链重点企业,充分挖掘丰富和完善津南区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推动津南区上市挂牌预备板深度对接引导企业上市前两至三年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规范,形成“培育—挂牌—辅导—申报”的良性发展格局。

4.推动产学研融合和科技成果转化,依托津南企业服务运营中心与区内重点高校科技园区、孵化器开展深入合作,支持搭建与产业龙头企业的交流合作平台,为成果转化提供全流程服务;支持设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为高校人才提供见习机会,增强就业竞争力,形成有利于促进人才就业创业的长效机制。

5.推动津南区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工作。组织落实企业上市挂牌相关扶持政策,为企业全方位服务保障,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统筹做好惠企政策、普惠金融服务、资本市场专业服务、特色金融产品等各类惠企金融服务的推广,上市工作典型案例的宣传,提升区域资本市场氛围。

6.依据相关政策制定实施津南区政府与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深化合作的工作方案》及《关于支持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有关政策措施》,根据乙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乙方委派专人面向区内企业开展普惠资本市场服务活动、综合金融服务、培育区内重点产业企业挂牌上市等工作予以补贴和成果奖励,其中运营补贴金额每年不超过80万元,三年累计不超过240万元

  1. 乙方主要工作

1.在甲方的领导下,具体落实区域服务运营目标任务,派驻专人实地办公;接受甲方对服务运营工作的监管和定期考核,通过工作专报等形式,定期向甲方汇报服务运营情况及时发现和报告服务过程中的突发性问题,积极组织进行应急处置

2.与甲方共建“津南企业服务运营中心”通过建立企业分类分层服务与管理体系,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孵化、培育、规范、上市辅导等精准服务导入天津OTC路演特训营、天骄联盟、资本市场学院等服务品牌和资源渠道开展日常培训、对接活动,营造活跃津南区资本市场氛围;整合网站、自媒体平台、合作主流媒体和知名互联网平台资源,形成“矩阵式”宣传合力

3.为甲方专设津南上市挂牌预备板”,双方配合,挖掘引导区内农业板块重点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行业龙头企业具有上市潜力且明确上市、挂牌意向的企业于津南上市挂牌预备板挂牌,实现“批量受理、集中审核、优先反馈、集中挂牌”的高效服务机制。

4.依托津南企业服务运营中心,打造“金融服务超市”,落地天津OTC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拓展多元直接融资渠道,通过股权激励、并购重组、私募可转债等提供直接融资服务,配套多样间接融资产品,全方位匹配银行、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资源,精准债权融资对接。探索对津南生态屏障、高校科技园基础设施REITs项目的创新服务模式。

5.天津OTC“津南区上市挂牌预备板”、“专精特新板”等为抓手,落地天津OTC“融资、融智、融资源”的普惠服务体系,培育上市储备、科技创新、专精特新、重点产业链等区内企业,挖掘发现引导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发展。将“津心融”融资对接平台、新三板科技金融对接平台、国家及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专项服务资源导入津南区,发挥多维平台功能优势和服务能力。

6.发挥乙方作为沪深北(新三板)交易所天津服务基地运营单位的作用,支持区内企业经过培训培育进阶发展到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安排专业团队为上市储备企业提供经营诊断、上市评估以及股改、股权激励、估值、并购重组、董秘培训等培育规范服务,为拟上市企业对接交易所资源,加速推动企业上市。

7.依托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延伸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库+科技金融产品库”,收集发布区内高校科技成果,匹配科技金融产品,聚焦区域内现代农业、数字乡村、数据存储、智能科技、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方向,搭建与产业龙头企业的交流合作平台,为成果转化提供全流程服务支持。依托津南企业服务运营中心,设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为高校人才提供见习机会,促进人才就业创业。

8.建设基金综合服务平台。基金投资机构合作建立地方产业与资本对接服务体系,为津南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支持。与津南城投开展深度合作,针对基金投后项目提供持续跟踪培育,提供项目退出转让平台。强化政府引导基金合作,促进投资津南区新动能引育行业企业,引导津南中小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对接资本市场。

9.打造惠企政策申报云平台,集成市区两级政府企业股改挂牌、融资贴息及上市培育等扶持政策,完善津南区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惠企政策落地方式,持续提升中小企业享受上市融资政策的获得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津南资本市场服务工作组,由区长担任组长统筹部署,分管副区长、天津OTC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指导各项工作开展,区金融局、工信局、科技局和其他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与天津OTC派驻的2名在津南区实地办公的专员,共同跟进落实各项工作进度。双方签署区域战略合作协议,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规划,加强统筹协调,调动各方力量,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政策支持。精准运用企业上市融资相关支持政策,制定实施《关于支持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有关政策措施》,明确“专精特新板”、“津南上市挂牌预备板”等支持政策细则,将天津OTC嵌入相关工作环节,对天津OTC委派专人建设运营中心并开展资本市场服务予以专项补助,对天津OTC培育企业挂牌上市成果等予以奖励。

(三)建立考核机制。建立针对天津OTC的“硬指标”考核体系和“软指标”考核体系,旨在分解目标任务,集合力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将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并根据天津OTC工作任务指标完成程度,对天津OTC工作成果进行奖励兑现。

(四)完善跟踪评估。主动走进工业园区及广大中小微企业,筛选重点区域如海棠大街、高校科技园等进行先行先试,将“上市挂牌预备板”建设和“投融资对接”情况纳入区域重点工作,建立定期跟踪和评估机制,不断提升企业服务质量,提升企业获得感。

(五)营造良好氛围。定期总结津南区服务动态、区域功能作用发挥案例,组织各类媒体强化对典型企业情况进行专题宣传。同时,通过线下推广活动及津南区载体线下展示功能,进行持续宣传推广,为“津南企业服务运营中心”建设工作持续营造良好氛围。

附则

1.以下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1)津南区政府与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深化合作的工作方案;

2)关于支持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有关政策措施。

2.本协议未涉及的其它事项,由双方进一步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根据本协议内容,双方在具体合作过程中可能相互需要提供专有的具有价值的保密信息,除非取得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须各自遵守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目的向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4.本协议采取中文文本由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5.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三升体育平台人民政府(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





乙方: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



附件1



关于支持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

有关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天津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政策精准引导、各方协调配合、平台专业运营、考核激励保障”思路充分发挥天津区域性股权市场聚集优质企业、规范培育企业、服务企业上市、构建企业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和资本市场普惠服务体系的功能作用,加快推动“津南企业服务运营中心”建设,实现合作共赢,特制定相关措施。

  1. 上市培育奖励

1.推动具备上市潜力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培育。针对津南区企业天津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预备板”“专精特新板”挂牌展示的,按照每年不少于20家或三年累计不少于60的目标3万元/家进行补贴奖励,支付费用每年最高不超过60万元,补贴资金按每年实际完成情况,采取“企业免费挂牌政府补贴市场,统一结算资金”模式发放。

2.针对津南区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综合服务后实现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签约辅导挂牌的,按照每年不少于4家或三年累计不少于12的目标,10万元/家对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按每年实际完成情况发放

3.针对津南区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综合服务后实现沪深北交易所签约辅导上市的,按照每年不少于2家或三年累计不少于6的目标,20万元/家对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按每年实际完成情况发放

  1. 市场运营及服务推广补助

支持天津区域性股权市场“津南企业服务中心”属地化运营建设,营造津南企业上市氛围,提升企业融资对接效率。按照考核要求(详见附件),给予天津OTC每年不超过80万元补助,三年累计不超过240万元补助

三、实施方式

天津OTC持续开展“津南企业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工作,在常态化沟通汇报的基础上,于每季度末就阶段性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汇报,并明确全年考核、奖励指标完成进度。津南区金融局依据天津OTC工作情况进行分阶段兑现。



附件2


关于对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

考核指标的暂行办法

?

为大力培育上市资源,多渠道、多形式推进企业上市,确保上市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天津市上市企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天津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天津区域性股权市场聚集优质企业、构建企业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和资本市场普惠服务体系的功能作用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为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

二、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为专职运营、企业专场活动、走访企业及企业满意度、储备培育上市企业、推荐企业签约辅导上市等五项。

(一)专职运营。配置专门运营服务团队,负责津南区运营中心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市场活动,服务重点企业,挖掘优质机构,做好宣传推广,统筹区域内信息资源库建设等。

(二)企业专场活动。包含但不限于企业综合服务、企业家资本市场培训、引入专业机构及科技成果转化等。

(三)走访企业及企业满意度。主要指对区内拟上市企业的走访及企业满意度调查。包含但不限于对区内拟上市企业进行上市孵化培育提供股份制改造、股权激励、股权估值管理等专业辅导咨询服务;建立企业高效对接沪深北交易所和新三板的咨询服务通道;对接上市公司并购需求;提供点对点上市培育服务;对接企业上市转板;协助辅导验收等。

(四)储备培育上市企业。包含但不限于编制上市项目清单。

(五)推荐企业签约辅导上市。专指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综合服务后,区内企业上市申请材料报证监局获得正式受理。

三、考核标准

(一)专职运营

连续3年,每年均不少于2人专职运营包含但不限于津南企业服务中心、津南金融服务超市等。(每年完成计20分)

(二)企业专场活动

1.企业综合服务活动。包含但不限于提供管理咨询、财务规范等培训;对接各类信贷产品、地方创业奖补政策;支持企业通过私募股权融资加快创新发展;提供融资路演服务;服务私募基金投后管理及项目转让等。连续三年组织专题活动指标数分别为不少于10场、12场、14场。(每年完成计5分)

2.企业家资本市场培训。包含但不限于企业规范化改制、私募股权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挂牌程序和企业上市6个板块。连续三年,每年指标数均为组织不少于4场专题活动,覆盖人数80人次。(每年完成计5分)

3.引入专业机构及科技成果转化。包含但不限于各类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专业服务机构、科技成果等。连续三年引入专业机构数分别为不少于4家、6家、8家。(每年完成计5分)

(三)走访企业及企业满意度

连续三年点对点服务企业指标数分别为不少于30家、36家、42家,重点后备企业覆盖率均不少于80%,且企业满意度不低于90%(每年完成计20分)

(四)储备培育上市企业

结合我市上市企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储备培育”项目数至少达到三年新增上市企业目标的20倍,“重点后备”项目数至少达到三年新增上市企业目标的4倍。连续三年,每年指标数均为储备培育20家,重点后备分别为2家、4家、6家。(每年完成计20分)

(五)推荐企业签约辅导上市。

连续三年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综合服务后,上市申请材料报证监局获得正式受理的区内企业数三年累计达到6家。(每年完成计25分)

五项考核指标总分值按照2:1.5:2:2:2.5的权重设置计分。即专职运营占20%、企业专场活动占15%、走访企业及企业满意度占20%、储备培育上市企业占20%、推荐企业签约辅导上市占25%

四、考核方式

由区上市办负责对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工作情况实施年度考核、确保上市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区上市办每年根据考核指标,进行年度考核。每年度3月份由区上市办对各项考核指标评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区政府审定,4月份公布考核结果。

五、表彰奖励

区上市办负责对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报经区政府同意后,由区政府对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予以通报表彰,其运营经费由区财政专项安排。


3: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奖励目标及考核指标

服务类型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及奖励构成

年度目标

第一

第二

第三

四板挂牌展示

津南区拟上市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

推动具备上市潜力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培育。针对津南区企业天津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预备板”“专精特新板”挂牌展示的,以3万元/家进行补贴奖励,支付费用每年最高不超过60万元。

20

20

20

新三板挂牌

津南区新三板拟挂牌企业

针对津南区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综合服务后实现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签约辅导挂牌的,以10万元/家对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奖励。

2

4

6

沪深北辅导上市

津南区拟上市企业

针对津南区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综合服务后实现沪深北交易所签约辅导上市的,以20万元/家对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奖励。

2

2

2

合计

奖励资金按每年实际完成情况发放

服务类型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及成本构成

年度指标

第一

第二

第三

专职运营

津南企业服务中心、津南金融服务超市

配置专门运营服务团队,负责津南区运营中心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市场活动,服务重点企业,挖掘优质机构,做好宣传推广,统筹区域内信息资源库建设等。

综合成本主要包括:人员薪资、交通费用、餐费、日常办公费等。

不少于2

不少于2

不少于2

企业综合服务

区内优质中小微企业、私募投后企业

聚焦解决中小企业在经营发展和成长过程中的共性问题,提供管理咨询、财务规范等培训;对接各类信贷产品、地方创业奖补政策;支持企业通过私募股权融资加快创新发展;提供融资路演服务;服务私募基金投后管理及项目转让等。

综合成本主要包括:师资费用、交通费、茶歇物料费、宣传推广费等。

组织不少于10场专题活动

组织不少于12场专题活动

组织不少于14场专题活动


服务类型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及成本构成

年度指标

第一

第二

第三年

企业家资本市场培训

区内拟上市“储备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董秘和财务总监等

培训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梯次,分为企业规范化改制、私募股权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挂牌程序和企业上市6个板块。

综合成本主要包括::师资费用、交通费、茶歇物料费、宣传推广费等。

组织不少于4场专题活动,覆盖人数80人次

组织不少于4场专题活动,覆盖人数80人次

组织不少于4场专题活动,覆盖人数80人次

资源聚集

各类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专业服务机构、科技成果等

汇聚优质金融、服务资源加入津南企业服务中心,丰富金融服务超市产品,收集发布高校科技成果。

引入不少于4家机构

引入不少于6家机构

引入不少于8家机构

上市孵化培育

区内拟上市企业

聚焦企业上市培育:设立津南上市预备板;提供财务规范、股份制改造、股权激励、股权估值管理等专业辅导咨询服务;建立企业高效对接沪深北交易所和新三板的咨询服务通道;对接上市公司并购需求;提供点对点上市培育服务;对接企业上市转板;协助辅导验收等。

综合成本主要包括:专板建设维护、多层次资本市场联动服务渠道维护、专业团队咨询服务费用等。

点对点服务企业不少于30家、重点后备企业覆盖率不少于80%,满意度不低于90%

点对点服务企业不少于36家、重点后备企业覆盖率不少于80%,满意度不低于90%

点对点服务企业不少于42家、重点后备企业覆盖率不少于80%,满意度不低于90%

编制上市项目清单

区内拟上市企业

编制上市项目清单,结合我市上市企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储备培育”项目数至少达到三年新增上市企业目标的20倍,“重点后备”项目数至少达到三年新增上市企业目标的4倍。

综合成本主要包括:企业走访交通费用、信息系统开发维护

储备培育20家,重点后备2

储备培育20家,重点后备4

储备培育20家,重点后备6

推荐企业签约辅导上市

区内拟上市企业

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综合服务后,上市申请材料报证监局获得正式受理的区内企业数。

2

2

2

合计

80万元

80万元

80万元



背景介绍

《战略合作协议》签订背景


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和天津“一基地三区”定位,围绕配合多层次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天津实体经济和“十四五”发展规划重点任务,我市着力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探索形成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和地方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模式,结合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方案》),现《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70次常务会议审议后,于202111月份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其中《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圈定包括津南区在内的6个区作为目标合作区域,建设区级运营中心;出台支持天津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发展的专项政策,支持天津OTC挖掘培育上市(挂牌)企业资源和提供系列普惠性金融服务,从服务覆盖率、服务优质企业结构比例及成效等方面配套建立考核体系通过挂牌补助或资本服务补贴的方式支持重点培育企业在天津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或采购资本市场相关服务,降低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及接受资本服务的成本20222月,中国证监会复函天津市政府《关于同意天津市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的复函》(证监函[2022]50号),其中明确《试点工作方案》总体可行,同意天津市开展并启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202212月,市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印发了《贯彻落实天津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三年行动计划》,其中明确各区人民政府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合作逐步建设区级运营中心,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运营中心建设。

近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对资本市场改革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推动更多企业上市”部署,加快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工作,进一步强化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链建设水平,利用资本市场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正在加快推动上市企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了“增量倍增”“储备倍增”“市值倍增”的“三个倍增”目标,在区域实现分类分梯次推进方面提出我区作为基础较好区要实现稳步推进,同时指出各区各部门可以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完成相应质效考核指标的前提下,为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及区级运营中心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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