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行中】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津南区鼓励会展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补充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津南区鼓励会展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补充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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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促进会展业发展条例》,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提升国家会展中心(天津)展馆运营效能、营造展会氛围,加快打造北方会展之都和科创会展城,区会展经济区管委会牵头起草了《关于<津南区鼓励会展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补充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3日,反馈意见时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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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津南区会展经济区管委会 ?尹梦园????
通讯地址:三升体育平台咸水沽镇鑫洋园53号楼?
邮编:300350????
电话:022-28515161????
传真:022-28515161????
电子邮箱:jnqhzgwh@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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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津南区鼓励会展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补充措施》(征求意见稿)
2025年1月3日? ??
草案正文
关于《津南区鼓励会展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补充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促进会展业发展条例》,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提升国家会展中心(天津)展馆运营效能、营造展会氛围,加快打造北方会展之都和科创会展城,持续打好用好“三张好牌”,做实做强“四区”,精心建设“四谷”。现拟对《津南区鼓励会展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津南会产组发〔2023〕1号)进行补充修订,新增3条措施。具体如下:
一、补充措施
1.支持国家会展中心(天津)做大做强
政策期内最高给予不超过5000万元的资金,用于支持场馆为提升服务进行的设施设备软硬件升级改造;鼓励场馆方加大自办展会力度,打造自办展品牌;广泛利用行业资源,积极引进5万平米(含)以上的大中型展览和规模500人(含)以上的会议;支持提高场馆出租率,对全年场馆出租面积在历年最高场馆出租面积基础上每年增长的部分给予相应激励政策;鼓励承接符合津南区内重点产业导向的专业展览;支持展馆服务保障性支出(如安保、广告宣传、交通运输、知识产权保护、突出贡献会展活动等)。
2.支持展会氛围营造
主办方在展会期间,通过道路灯杆、公交地铁等户外广告阵地营造展会氛围,扩大展会宣传的,按实际宣传费用的30%给予主办方相应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鼓励主办方招募我区企业参展
主承办方招募我区注册企业在国家会展中心(天津)举办展会进行参展的,给予主办方20%展位费补贴。
二、补充措施的有效期
本补充措施有效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其他
本补充措施的申报方式、补贴类型、财政支持等与《津南区鼓励会展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相同。
背景介绍
背景介绍
2024年9月27日印发的《天津市促进会展业发展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明确指出“市、区相关专项资金可以对会展业发展给予引导和支持,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支持土地、人才、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资源向会展业聚集,构建产业链条完整、基础设施完善、生产生活配套的会展产业生态体系。”并且,第十二条“推动在国家会展中心(天津)等会展场馆常年举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性展会”“不断完善会展场馆载体功能,提高经营使用效率”等有关规定,也对支持会展场馆做大做强提出了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会展中心(天津)运营效能、营造展会氛围,加快打造北方会展之都和科创会展城,持续打好用好“三张好牌”,做实做强“四区”,精心建设“四谷”,结合本区实际,依据《津南区鼓励会展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津南会产组发〔2023〕1号),会展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形成了本《关于<津南区鼓励会展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补充措施(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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