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津南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津政办发〔2021〕37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津南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经完成决策的,承办单位应当自目录印发之日起十日内,整理好卷宗送区司法局审核;对于尚未完成决策的,应当自完成决策之日起十日内,整理好卷宗送区司法局审核。
2021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津南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制定津南区八里台生态片区12p-10-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 | 规划资源分局 | 2021年4月已完成 |
2 | 制定三升体育平台港辛片区12p-01-08单元(双港工业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 | 规划资源分局 | 2021年7月 已完成 |
3 | 制定津南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区卫生健康委 | 2021年8月 已完成 |
4 | 制定津南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 | 区科技局 | 2021年8月 已完成 |
5 | 制定津南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十四五”规划 | 区城市管理委 | 2021年8月 已完成 |
6 | 制定津南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1年11月 |
7 | 制定津南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 | 区住房建设委 | 2021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