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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落实<天津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工作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1-02-03 09:57
政策原文: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津南区落实《天津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工作措施的通知

《津南区落实<天津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

计划(2020-2022年)>工作措施》政策解读


目前,我区出台了《津南区落实《天津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工作措施》(津南政办发〔2020〕11号,以下简称《工作措施》),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工作措施》制定背景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津政发〔2020〕23号)精神,结合我区科技创新工作情况,以提升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策源能力为主线,围绕着力强化创新源头供给,促进成果转移转化,提升企业主体地位,引育创新人才队伍,全力打造创新发展聚集区目标,制定具体落实的工作措施。

二、《工作措施》工作目标有哪些

从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科技赋能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三个方面提出了到2022年必须达到的12个工作目标。其中,在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方面,包括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数、重大创新平台和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技创新专项4个目标。在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方面,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雏鹰”、“瞪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数量,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建设大学科技园6个目标。在科技赋能引领产业发展方面,包括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比2个目标。

三、《工作措施》重点任务有哪些

《工作措施》的重点任务涉及七个方面,总计22项,具体内容是:一是从着力增强原始创新策源能力,打造战略科技力量方面提出3项任务。包括积极服务承接重大科研设施建设,主动参与原始创新平台建设,争取更多资源布局前沿创新领域。二是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发展聚集区方面提出5项任务。包括加强“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重点产业发展,优化技术创新平台布局,支持推动创新发展聚集区建设,推动科技赋能传统制造业和民生建设。三是从着力推动科技成果市场化转移转化,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方面提出4项任务。包括构建高水平技术转移体系,推动技术要素市场化流动,支持海河教育园区高校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承接北京科技成果转化。四是着力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形成科技、教育、经济融通发展新局面方面提出2项任务。包括加强大学科技园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大学科技园建设体制机制。五是着力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能级,更好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方面提出3项任务。包括大力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大大力推动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大力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六是着力引育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更好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方面提出3项任务。包括加快科技创新人才聚集,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优化科技人才发展生态。七是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方面提出2项任务。包括完善科技宏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优化创新环境培育创新文化。

四、《工作措施》中在增强原始创新策源能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方面有哪些重点任务

系统部署了积极服务承接重大科研设施建设、主动参与原始创新平台及争取更多资源布局前沿创新领域、加强“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重点产业发展等八项重点任务。在积极服务承接重大科研设施建设方面,一是推动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建设。二是布局合成生物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主动参与原始创新平台方面,一是推动合成生物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二是对标国家实验室标准,谋划建设天津市实验室(海河实验室)。在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方面,提出重点围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加强用人工智能、生物技术赋能传统产业、优势支柱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五、《工作措施》中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有哪些重点任务

重点部署了构建高水平技术转移体系、推动技术要素市场化流动、支持海河教育园区高校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承接北京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建设大学科技园等重点任务。围绕构建高水平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区级科技成果运营中心,与市级中心联动,鼓励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及市场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紧盯校内外科技成果研发动态和区内产业发展动态,推动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按照技术交易额等实际运行成效对运营机构给予补助。明确提出着力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将大学科技园建设纳入全区科技“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创新发展聚集区总体规划。在推动技术要素市场化流动方面,托市级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供需对接、成果融资等科技成果市场化流动平台,建立科技成果库和企业技术需求库,积极配合“科技成果俏津门”品牌活动,形成津南品牌,落实“企业出题、高校院所破题、政府助题”揭榜机制。在支持海河教育园区高校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完善科技成果产权管理体制,改革科研人员评价机制,释放有创业意愿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最后一公里”。支持大学校友、在校师生等开展硬科技和深科技创业,发展校友经济带动项目引入。大力推进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间的技术要素流动,鼓励高校、科研机构通过许可、转让、入股等方式推动技术要素向中小企业转移。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税收政策。落实尽职免责制度,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人员不作负面评价。在积极承接北京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历史机遇,加强与中科院、清华大学等合作,吸引更多高水平成果落地转化。依托海棠众创大街、阿里云创新中心,瞄准北京科技创新资源外溢需求,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相关服务业,以海河教育园区及周边为核心、11个工业园区为扩展区域,重点承接北京高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和产业化项目,引育体验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产业,引进一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及“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高成长、爆发型企业和平台型组织,建设京津微创新中心。

六、《工作措施》保障措施有哪些

推进实施《工作措施》,推动全区科技创新,需要全区上下同心协力,在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金融等方面重点保障支撑,同向发力,协同推进,形成合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科技创新事业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扎实有效地推进科技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政策保障。落实引育新动能、智能制造等政策。加大科技投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要探索建立企业技术创新长效激励机制,科技金融紧密结合机制,科技创业投资机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其他力量协同创新机制。加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教育、人社、财政等各部门的政策联动和协同配合,提升创新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加强金融支撑。健全覆盖科技型企业成长全周期的科技风险投资体系,加大对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专项投资,充分利用海河宽带智汇产业基金、智选创投基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种子期、初创期的创新型企业。建立重点上市企业资源库,对入库企业培育期间产生的上市费用、贷款利息、贷款担保费用等给予补贴,“一企一策”服务培育企业。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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