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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升体育平台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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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津南区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120001847279/2022-00072
发 布 机 构 :
三升体育平台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津南政办发〔2022〕13号
主    题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运行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津南区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津南区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2720

(此件主动公开)

津南区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


为大力推动津南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丰富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打造服务品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1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

(一)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依据,统筹做好基本公共教育、就业与社会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健康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和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认真落实《天津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规划资源分局、区司法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应急管理局、区退役军人局、区税务局、三升体育平台监管局、区残联、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基本公共教育。根据区域功能优化和人口分布变化情况,完善教育资源配置,严格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的相关政策和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扩大学前教育覆盖面;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持续加强义务教育资源建设,扩大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品牌高中建设工程,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深化产教城融合,推进津南区作为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核心区的建设进程,打造新时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标杆。(区教育局、规划资源分局、区发展改革委、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相关部室、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就业与社会保障。构建完善覆盖城乡并适应高质量就业需要的多层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向城乡劳动者提供统一规范的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就业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标准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加快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工伤保险、就业保险等制度,进一步扩大全民参保覆盖面,落实全民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推进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可及。(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基本社会服务。加快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创新并拓展救助服务方式,加大购买服务力度,鼓励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健全并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困境儿童分类救助帮扶制度、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及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政策,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区退役军人局、区人社局、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基本健康服务。推进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建设,健全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机制,提升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推进医疗卫生资源整合联动,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完善系统联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慢性病管理,提升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水平。(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基本住房保障。持续推进实物保障与住房租赁补贴并举的公租房保障,不断提高公租房管理运营水平。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更好满足人民住房需求。持续深化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区住房建设委、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鼓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错时、延时开放,推动优质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延伸。拓展全民健身公共空间,建设体育公园,加强通勤步道、休闲步道等社区绿道网格建设,增加各类体育运动场地和休憩健身设施,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机制,推动公共体育场馆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区文化和旅游局、规划资源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残疾人医疗、养老、基本生活等社会保障制度和残疾人急难救助长效机制,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水平。(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残联、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土空间规划,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推动农村助残帮扶基地建设,将住房危陋的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对象。(区残联、区住房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规划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拓宽“一老一小”服务多元化供给渠道,构建多层次服务体系,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运行可持续的普惠性生活服务。(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规划资源分局、三升体育平台监管局、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普惠性养老服务。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增加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建设“一区一中心、一街道(镇)一阵地、一社区(村)一场所”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工作。(区医保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推广“互联网+养老服务”智能居家养老模式。增加医养康养结合服务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设立医疗机构,推进社区老年健康服务。支持企业积极研发适老化产品,培育老年用品市场。(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非营利机构发展。支持建设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托育行业领域,满足家庭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服务设施布局。统筹考虑区内人口结构、老年人口和婴幼儿数量等因素,加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建设,纳入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予以统筹,合理规划设置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到2025年,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60%(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建设委、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规划资源分局、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将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纳入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推动社区商业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规划资源分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建设委、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完善基本保障类业态,鼓励采取“一店多能”、服务叠加等方式发展微利业态。支持餐饮企业连锁经营,鼓励便民服务智慧化、信息化发展,大力发展无接触式消费新模式,拓展便民生活圈应用场景。推动商业物业融合发展,促进社区物业延伸发展基础性、嵌入式服务。探索社区服务设施“一点多用”,提升一站式便利服务能力。(区商务局、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社区、中央厨房等助餐机构开设老人家食堂,为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到2025年,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城乡全覆盖。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全市部署,落实社区生活服务“好差评”评价机制和质量认证机制。(区商务局、三升体育平台监管局、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补齐服务场地设施短板

(四)推动社区基础服务设施达标。落实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对老旧小区分类改造提升,完善水、电、气、暖、消防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卫生服务站、停车设施、充电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助餐、家政、便利店、快递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满足居民多层次需要。到2025年,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区住房建设委、规划资源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民政局、消防支队、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落实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居住社区规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住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快补齐居住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等领域短板。开展社区基础服务设施面积条件达标监测评价。到2025年,城市完整居住区覆盖率显著提升。(区住房建设委、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三升体育平台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规划资源分局、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推进医院、体育馆、大型购物场所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适老化、适儿化改造。采取市场化运作和政府资助等方式,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健全老年大学、老年教育学习中心的教育办学体系。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日常应用教育培训,在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服务的同时,保留必要的传统服务方式。(区民政局、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发展家庭托育点。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儿童需要,加强街区、社区、道路及学校、医院、公园、图书馆、体育场所、绿地、公共交通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建设适合儿童的服务设施和标识标牌系统。(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保障。加快补建配齐社区“一老一小”、公共卫生、全民健身等服务设施,可依法依规适当放宽用地和容积率限制。推广政府无偿或低价提供场地设施、市场主体微利运营模式,降低普惠性生活服务成本。(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规划资源分局、区财政局、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标准规范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套安全设施;已建成居住区没有达到国家和天津市相关规划和标准要求的,可通过建设、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配置。(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建设委、规划资源分局、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将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要求和用地分级分类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公共设施配套规划,合理安排用地指标。(规划资源分局、区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在群众身边增建一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社区(村)健身设施更新换代,不具备标准健身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设施。建设体育公园,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区文化和旅游局、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在确保安全规范前提下,提供社区群众急需服务的市场主体可租赁普通住宅设置服务网点。推动存量建筑盘活利用,支持各街镇及园区等疏解腾退资源优先改造用于社区服务。(区民政局、规划资源分局、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服务标准品牌质量建设

(七)加快构建行业性标杆化服务标准。推动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组建标准化服务产业联盟,推动产品、技术、质量、服务等标准与国内国际先进标准接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行业质量管理。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企业参加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加强生活性服务业质量监测评价。鼓励企业通过标准化和第三方认证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行高端品质认证,积极推进出口产品转内销,打造质量标杆。推动开展生活性服务业“领跑者”企业建设,以养老、育幼、体育、家政、社区服务为重点,培育一批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示范性企业。(三升体育平台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创建生活性服务业品牌。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打响津南区绿色生态示范区、创新发展聚集区会展经济功能区、“双碳”工作先行示范区的特色品牌,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企业品牌。(三升体育平台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会展经济区管委会、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和电子商务、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引进和培育一批高价值服务品牌。鼓励中小服务企业品牌孵化器建设。鼓励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三升体育平台监管局、区科技局、区委网信办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品牌宣传和展示,加大品牌、商标保护力度,依法打击侵权行为,营造重视品牌、保护品牌的社会氛围。(三升体育平台监管局、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

(九)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用好海河教育园区的八大产教融合联盟平台,推进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与产业协同发展。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核心区建设,加快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在产教融合型企业设立学徒岗和实习岗,与职业学校联合培养养老、育幼、家政等领域技术技能人才。支持职业学校与企业联合,多种形式建设专业技能实训基地,打造“通用技能+专业技能”的实训基地集群。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加强本科层次人才培养,支持护理、康复、家政、育幼等相关专业高职毕业生提升学历。(区发展改革委、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相关部室、区教育局、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参加生活服务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落实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按照全市部署,落实“求学圆梦行动”,提升农民工学历层次和技能水平。大力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制度。加强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培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民政局、区科技局、区新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区财政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按照全市安排部署,对我区养老服务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本市高校毕业生和本市生源外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养老护理员、育婴员、家政服务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职业从业人员,符合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确认技能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职业(工种)指标积分。关心关爱从业人员,保障合法权益,宣传激励优秀典型。(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局、区财政局、三升体育平台监管局、公安分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服务数字化赋能

(十二)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引导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提升,支持企业上云和以移动支付、数字地图、数字终端等方式作为入口,推动线上线下双向融合。(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惠民惠企行动,为企业提供信息、营销、配送、供应链等一站式、一体化服务。(区商务局、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发展智慧医疗,落实并用好全民健康信息化业务基础网络平台和分级诊疗平台,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支持零售连锁门店在其经营地址和医院设置自动售药机。(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会展中心等载体建设,培育云演出、云阅读、云观展等,发展在线文娱。发展智慧旅游,完善旅游景区分时预约、在线预订、流量监测、无接触式服务等功能,打造沉浸式实景体验。用好“津体惠”服务平台,发展智能体育。(区文化和旅游局、会展经济区管委会、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吸引聚集一批知名人力资源机构线上服务机构,打造线上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区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发展无接触式服务,推动无人配送在零售、医疗、餐饮、酒店等行业应用。(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动服务数据开放共享。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前提下,推进旅游、体育、家政等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健全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推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加快构建面向未来的新型城市,深化视觉识别、安全物联网等技术在城市基础设施中的融合应用和集成共享。面向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鼓励第三方机构、行业协会等分领域探索建设服务质量用户评价分享平台,降低服务供需信息不对称,实现服务精准供给。加强政企合作,打造城市社区智慧生活支撑平台,推动生活性服务场景有效落地。(区网信办、区政务服务办、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大数据中心、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委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强大市场激活消费需求

(十四)优化生活性服务业功能布局。发挥津南区位于“津滨”双城发展主轴、承接中心城区城市功能和滨海新区产业功能的黄金走廊作用,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短板,改造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导入生活性服务业业态,全面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引导现代商贸、金融服务、高端商务、健康服务等业态集聚。深挖乡村自然生态、历史遗存、人文地理、乡村美食等资源,优化乡村休闲旅游、健康养老、文化创意、农村电商等业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住房建设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进服务业态融合创新。纵深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体育+健康”“旅游+产业”等跨界融合发展,构建产业生态圈。(区农业农村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科技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体医融合,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促进文化、体育、休闲与旅游融合发展,实现工业旅游、会展旅游、海河教育园区研学旅游、民俗旅游、养生旅游等互联互融,拓展文化和旅游新市场。(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相关部室、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促进“服务+制造”融合创新,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生活性服务业领域深度运用,引导智慧物流、服务外包、远程医疗等新业态发展。(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促进城市生活服务品质提升。落实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加快建设津南商业聚集带,吸引一批知名品牌店、旗舰店、免税店落户。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打造老三街夜市等夜生活聚集区,形成津南步行街地标商圈。(区商务局、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振兴老字号行动,充分发挥小站练兵园、稻作文化馆等旅游资源优势,深度发掘葛沽民俗文化、小站稻耕文化等文化资源潜力,打造津南特色文化休闲旅游品牌及地标商圈,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高品质商业及旅游聚集区。(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激活区域生活服务消费。加快贯通区、街镇、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推进电商、快递进农村,实现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和配送网络“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上行。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持续推进小站稻振兴,做优做强小站稻品牌。持续做大在市场上有一定知名度的葛沽萝卜、南义葡萄等品牌,扩大影响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布局,完善商业设施,提高综合商业服务能力。支持大型流通企业拓展农村市场,共建共享仓储等服务设施。建设或提升街镇商贸中心,引入连锁或大中型超市、便利店、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公共卫生服务等综合业态,健全农村生活服务网络。(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开展生活服务消费促进行动。落实日用消费品、家电、家居、汽车等下乡活动,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完善农村道路、水、充电桩等基础设施,为消费升级提供配套保障。(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用好展会机遇,以国家会展中心(天津)、商业步行街、购物中心等为载体,以重要节假日为时间节点,举办特色突出、时尚化、品牌化的购销系列活动。结合津南特色,落实海河国际消费季部署,构建丰富的生活消费场景。(区商务局、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工会送温暖活动,为农民工、困难职工开展健康体检,提供在线法律咨询、职业介绍、交友相亲、心理咨询等服务。(区总工会、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十九)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完善卫生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服务机构设立事项操作规程,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不断优化基本公共服务申办流程,推动公共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高效开展“一件事一次办”。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功能,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展申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一网通办”。简化普惠性生活服务企业审批程序,鼓励企业开展连锁化、专业化服务,推广实施“一照多址”注册登记。(区政务服务办、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三升体育平台监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积极有序扩大对外开放。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天津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围绕金融、数字、信息服务、医疗健康、教育等重点领域,分类放宽准入限制,促进消除行政壁垒,扩大开放。(区商务局、区金融工作局、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三升体育平台监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快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大协同监管体系。加强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监管,运用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三升体育平台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天津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天津市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清单。(三升体育平台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托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天津津南)”网站,加强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信用三升体育平台,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依托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对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区发展改革委、三升体育平台监管局、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权益保障。聚焦生活性服务业,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加强反垄断执法,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泄露和滥用用户信息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三升体育平台监管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开展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医疗器械、房地产、金融投资等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从严查处预付消费“跑路坑民”、虚假广告宣传、非法集资等案件(三升体育平台监管局、公安分局、区金融工作局、区住建委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落实支持政策

(二十三)加强财税和投资支持。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集中各类资源大力支持我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按照全市部署,统筹用好中央及市级我区的各类扶持政策和资金,优先用于支持普惠性生活服务。积极争取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社会服务、“一老一小”等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项目,发挥中央资金引领作用。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按照“保基本”的原则,通过安排专项资金的方式,重点支持基础类改造项目建设。(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税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推广应用“信易贷”“津心融”等平台,提升银企对接效率,降低授信成本,拓宽产品服务,促进金融机构与企业精准对接。(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工作局、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下沉服务重心,加大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款支持力度,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感和便利度。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包括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在内的涉农领域、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信贷资金支持。(区金融工作局、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落实价格和用地等支持政策。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对利用存量建筑兴办国家支持产业、行业提供普惠性生活服务的,可享受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规划资源分局、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充分考虑群众可承受度以及相关机构运营成本,加大对普惠性生活服务的价格指导。(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增强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落实市、区联动的重大疫情、灾难、事故等应急救援救助机制,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强化保障能力。按照全市部署,对提供群众急需普惠性生活服务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在享受绿色通道、租金减免、运营补贴、税费减免、融资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鼓励发展线上服务、无接触服务等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的生活性服务业新业态。(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区税务局、三升体育平台监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七)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职能及任务分工抓好本领域、本行业、本属地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工作,细化本单位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完善行业政策、标准和规范,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成效。要根据区情实际,探索将生活性服务业相关指标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范围。(各有关单位、各街镇及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加强统计监测评价。区统计部门要按照全市部署,在落实国家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基础上,探索实施体现特色的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常态化运行监测机制。(区统计局负责)

(二十九)加大宣传引导。做好宣传工作,在各类媒体渠道刊发推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相关的重点信息,做好网上宣传阐释。强化正面议题设置,及时梳理总结成功经验、创新做法,推进举措成效宣传。聚力正向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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