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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升体育平台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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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环保局津南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47279/2020-00035
发 布 机 构 :
三升体育平台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津南政办发〔2016〕20号
主    题 :
水利;生态环境保护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区环保局津南区永久性保护

生态区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区环保局拟定的《津南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6712

(此件主动公开)

 

 

津南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区环保局

 

为贯彻实施《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决定》、《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1413号)和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切实加强我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进一步落实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考核方案(试行)》为基础,确立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刚性地位,建立完善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有效监管的机制,努力提升我区生态环境承载力,优化生态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按照《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考核方案(试行)》相关要求,做好我区永久性生态保护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根据考核内容逐条做好各项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津南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刘惠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区长陈波同志担任,成员由区环保局、建委农经委、财政局、水务局、规划分局和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总体要求,接受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考核工作组的指导,安排和部署区内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考核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要点;对全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涉及部门多、实施难度大的工作进行协调,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戴宝军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协调联络、监管督查、组织考核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负责做好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目标责任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自查、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牵头对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依法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

区农经委负责对接市林业局,牵头对湿地郊野公园、城市公园、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依法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

区水务局负责对接市水务局,牵头对辖区内海河、洪泥河输黄输水河道、天嘉湖依法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

区建委负责对接市市容园林委,牵头对柳林公园、辖区内外环线绿化带(内侧)依法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负责对接市建委,做好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相关工作;负责对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的开发建设活动进行项目审查,严把审批关。

区财政局负责对接市财政局,牵头制定津南区永久性生态区域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并按照《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要求,明确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区规划分局负责20169月底前完成实施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保护规划编制,严把项目选址关。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镇域内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保护,对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的违法、违章、违规建筑或项目进行清除或搬迁;新建开发项目按照《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要求,依法履行审批手续。

五、重点任务

(一)制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决定》、《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禁止违规占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活动。(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水务局、规划分局、农经委、建委)

(二)建立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水务局、规划分局、农经委、建委)

(三)编制实施辖区内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保护与修复规划。(牵头单位:区规划分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水务局、农经委、建委)

(四)制定辖区内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实施生态保护及修复项目。(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水务局、规划分局、农经委、建委)

(五)设立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专项资金,并按照《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明确的用途专款专用。(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水务局、环保局、规划分局、农经委、建委)

(六)制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章制度。(牵头单位:区环保局、水务局、规划分局、农经委、建委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七)建立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监察巡护制度。(牵头单位:区环保局、水务局、规划分局、农经委、建委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八)开展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牵头单位:区环保局、水务局、规划分局、农经委、建委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九)设立、管理并维护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标桩、标牌等管护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区规划分局、水务局、环保局、农经委、建委)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控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的事项进行商议,特别是对涉及可能在生态红线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合理安排人员,保证工作有效推进。

(二)加强监督管理。加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执法监管,对毁坏或擅自迁移生态用地保护标志的,应当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进行赔偿。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进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非法排放污染物、盗伐林木、猎捕采伐珍稀濒危和受保护物种等各类违法违规活动,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优化保护措施;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提高市民的认知性和参与性。

(四)加强问责制度建设。牢固树立生态政绩观,切实增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保护责任意识。

 

附件:1津南区生态用地管理责任单位任务清单

2.津南区各类生态用地考核细则要点

 

 

 

 


附件1

 

津南区生态用地管理责任单位任务清单

 

区域

生态用地

管理责任单位

考核单位

津南区

 

辖区内海河、洪泥河输黄输水河道

津南区人民政府

市水务局

湖库

天嘉湖

津南区人民政府

市水务局

湿地

辖区内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津南区人民政府

市海洋局

考核工作组

郊野公园

津南郊野公园

津南区人民政府

市林业局

城市公园

柳林公园

津南区人民政府

市市容园林委

林带

辖区内外环线绿化带(外侧)

津南区人民政府

市林业局

辖区内外环线绿化带(内侧)

市市容园林委

辖区内津晋高速公路、唐津高速公路、津港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防护林带

市林业局

辖区内楔型绿地

市林业局

附件2

 

津南区各类生态用地考核细则要点

 

类型

名称

指标要求

指标解释

涉及部门

河流

辖区内海河、洪泥河输黄输水河道

违章建设项目治理效果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无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红线区内无擅自侵占、填埋水域岸线等情况

区水务局

水安全效果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无打井、爆破、挖筑池塘、设置拦河渔具、设置堆场、取土等违法违规行为

水生态效果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无垃圾堆场、排污、滥伐林木等违法违规行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红线区内无旅游项目、旅游服务活动、水上体育及娱乐活动

水库和湖泊

天嘉湖等水库和湖泊

违章建设项目治理效果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无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红线区内无擅自侵占、填埋水域岸线等情况

区水务局

水安全效果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无打井、爆破、挖筑池塘、设置堆场、取土等违法违规行为

水生态效果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无垃圾堆场、排污、滥伐林木等违法违规行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红线区内无旅游项目、旅游服务活动、水上体育及娱乐活动

湿地

辖区内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地形地貌变化情况

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分布范围和面积无变化

八里台镇

辛庄镇

葛沽镇

湿地水环境质量

水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水功能区目标值,自然保护区内未发生水体污染事件

湿地植物资源

湿地典型植物,如盐地碱蓬、芦苇群落等的分布范围、长势情况

湿地动物资源

湿地动物资源,主要为鸟类及水域浮游生物的数量、种类等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具备必备的管护人员、管护设备,开展日常巡护及宣传教育活动

 

类型

名称

指标要求

指标解释

涉及部门

郊野公园和城市公园

津南郊野公园

公园生态型设计建设

以生物多样性、生物量、乡土物种和景观为核心指标,设计建设城市郊野公园

区农经委、区规划分局、区建委、相关镇政府

建立健全管理机构

公园管理机构健全,具备必备的管护人员、管护设备,开展日常巡护及宣传教育活动

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有序开展工作

编制并实施总体规划

落实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按照规划推进郊野公园建设

管护措施执行情况

安全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有保护措施;公园环境全面绿化美化,保持整洁卫生;生态保护完好

柳林公园等城市公园

星级公园建设情况

按照《天津市公园条例》、天津市星级公园评定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开展星级公园建设及评定

区建委

林地

辖区内外环线绿化带

管护措施执行情况

树木长势良好,树种层次效果明显,林相整齐;已有景观绿化完成沟灌除草、树木涂白、修枝;开展重大病虫害防治;总体景观布局合理;植物栽植搭配合理

内侧:区建委

外侧:区农经委

管护机构建设情况

设置专业养护管理队伍,配置养护设备;有防火措施、预案和设施

辖区内中心城区周边楔型绿地

生态型绿地建设与管理

因地制宜,发挥城市绿地的生态、景观、生产等作用,达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效果;具备必备的管护人员和设施,加强日常管护

区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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