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英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15”一般
物体打击事故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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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5日上午9时许,在位于三升体育平台八里台镇八里台工业园区的天津英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成了由公安津南分局、区总工会、区工信局、八里台镇政府和区监察委参加的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形成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并于2020年2月25日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报请区政府批复。
2020年3月5日,津南区人民政府作出批复,同意《天津英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1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并要求各单位按照批复要求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分别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020年10月15日,区安委办成立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原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有关人员及专家组成事故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两个方面10条评估清单,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汇总,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谌清梦,天津英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处理情况:要求天津英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内部处理,追究其管理失职责任。
处理落实情况:天津英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已对谌清梦公司内部记大过处分一次,并扣除其2020年与2021年全部奖金。
2.陈亚斌,天津英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天津分厂设备部主管。
处理建议:要求天津英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内部处理,追究其管理失职责任。
处理落实情况:天津英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已对陈亚斌公司内部记大过两次,并扣除其2020年与2021年全部奖金。
3.高洪新,天津英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员工。
处理建议:要求天津英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内部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天津英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已对高洪新处以留厂察看处分,并扣除其2020年与2021年全部奖金。
?(二)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4.谌清梦,天津英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处理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由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30%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2020年1月16日津南区应急管理局对天津英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谌清梦进行立案处罚,2020年3月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南)应急罚〔2020〕5801号,对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即罚款54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于2020年3月16日将罚款上缴国库。
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天津英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2020年1月16日津南区应急管理局对天津英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罚,2020年3月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南)应急罚〔2020〕5801号,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于2020年3月16日将罚款上缴国库。
四、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的要求,事故单位天津英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立即开展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事故调查处理组所提出的工作要求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交了隐患整改报告:一是公司内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排查结果张贴公布并跟踪落实整改。二是组织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做到互相监督,拒绝违章,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三是修订完善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针对设备拆装运输环节的安全防护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公司设备部对日常作业内容进行安全评估,包括使用的工具、选型、个人防护用品等,确保能为员工提供充分安全防护。五是强化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人员配备。
六、评估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本起事故中,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处理到位;事故发生企业能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注重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至今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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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靖凯建筑有限公司“5.9”一般机械伤害
??????????????死亡事故评估工作组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