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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委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津南区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三升体育平台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7-21 15:23

区建委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津南区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

人民政府:

按照《市建委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提升工作的通知》(津建村镇〔2018〕253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2018年津南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完成,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规范危改对象认定程序,提高危改对象认定的专业性和精准度,大力推广加固改造方式,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切实解决我区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安全问题。

二、健全组织

为把我区农村危房改造落到实处,决定成立区农村危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区建委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建委、区发改委、区农经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分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委村镇科(成员单位各抽调一名具体工作人员),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工作。

镇政府要成立由主管镇长为组长的工作班子,负责本镇危房改造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任务目标

(一)做好农村危房改造

根据《关于做好我区结对帮扶困难村存量危房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更新完善我市农村危改台账的通知》的全覆盖摸排数量为基础,通过微信公众号报名,最后根据“天津农村危房改造”微信报名平台审核通过的数量为准,确定我区农村危房改造户数,对符合条件的C、D级危房实施改造。

(二)全面推广节能示范农房

按照天津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将实施农房建筑节能与农村危房改造相结合,推进农村地区房屋建筑能效提升,助力我市冬季清洁取暖。

四、资金政策

(一)实施危改分类补贴

2018年市财政按照C级户均0.78万元、D级户均2.44万元标准向我区财政下达补助资金。

区级财政自行制定补助资金政策,其中C级修缮加固补助标准,应不低于1.2万元/户(含市财政资金);D级翻建或修缮加固补助标准,应不低于2013年危改方案中相应档次的补助标准(资金匹配标准表见附件1)。

(二)增加节能改造补助

按照《天津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方案》(津政办函(2017)135号),今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我市农房建筑节能。我区要将实施农房建筑节能与农村危房改造充分结合,今年纳入危房改造的农房要按照《市建委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工作的通知》(津建村镇(2017)357号)要求实施节能改造,对墙体、屋顶、门窗和门斗中两个以上(不含两个)部位进行改造的,即可认为达到建筑节能示范标准,按照节能改造实施部位给予每户最高1万元中央奖补资金。

(三)继续实施危改贷款贴息政策

市、区财政部门通过贷款贴息方式,帮助无力出资参与农村危改且有信贷需求的贫困危房户多渠道、低成本筹集改造资金。贷款利息由市区两级财政按各50%比例分担。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农村危改对象认定

申请对象必须为到2020年前仍居住在保留村庄内危陋住房中的农村困难家庭,包括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即五保户)、低保户、低收入困难户、困难残疾人户等四类重点对象以及因灾倒损户和其他贫困户。各镇人民政府在组织认定危改对象困难类型时,要充分考虑现有农村危房户的贫困特征,改变以往由农户承担贫困举证责任的做法,主动接受危房户的改造诉求、勇于担当作为,有效运用现场核实、查阅档案、联网筛查、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认定精准度,确保精准识别、应改尽改。各镇要按照《市建委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津建村镇〔2018〕178号)规定,加强危改认定程序审核把关,严禁危改过程中谋取私利、优亲厚友、违规将不符合危改条件的纳入改造对象等腐败现象发生。

(二)运用互联网手段畅通危改申请渠道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2018年我市开通“天津农村危房改造”微信平台,畅通农户报名渠道。农户可在危改微信平台直接报名,表达参与危改诉求。区建委将结合农户特别是四类重点群体的微信报名情况,对各镇危改对象认定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对督查、抽查结果,尤其是经核实,对符合农村危改政策群众的合理诉求,存在消极应对、推诿扯皮、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应受理而不及时受理,应解决而不及时解决的要进行全区通报,并计入各镇危改绩效考核成绩。区建委会充分利用互联网数据,通过结合微信报名情况,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等形式,督促推动所属各镇开展好危改对象认定工作,结合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危改中为官不为的行为,确保农户合理诉求得到及时的、有效的回应,将危房改造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严格实施危房等级鉴定,科学判定二次危改对象

在危改对象认定过程中,各镇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准确鉴定农村危房等级。农户提出危改申请后,各镇建设管理人员要亲自或委托村委会进行现场踏勘,通过查结构,看环境、寻危险点,逐项对房屋危险状况进行核查并依据技术导则提出是否符合危房特征的初步鉴定意见;在镇级审核阶段,各镇人民政府应委托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按照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进行房屋危险等级鉴定。其中,C级危房可采用观感鉴定法,现场检查、定性判定;除明显坍塌无法居住的危房可直接鉴定为D级外,其他D级危房应进一步对照国家《农村房屋危险性鉴定标准》进行准确鉴定。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出具报告,要对房屋危险部位进行逐处拍照,详细记录,并纳入危改档案备查。严禁过度评估,不得将C级危房评定为D级,对随意夸大所鉴定农房危险性的要调查处理。

鉴于我区部分C级危改户随着时间推移,房屋危险程度存在升级实际情况,各镇要对本地已完成C级危改三年以上(2015年及以前)的房屋等级现状进行一次回访鉴定。对确已升级为D级危房、威胁到农户人身安全的,应再次作为危改对象纳入我区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并明确农户应退回或抵扣前期已发放的危改补助款。

(四)大力推广加固改造方式

要继续把加固改造作为农村危房改造的主导方向,特别是要将地基基础加固修缮和各种承重结构部件的加固修缮作为推广重点。今后D级危房要优先选择通过加固改造等方式进行确保结构安全的大修,不得盲目攀比、随意拆除重建。2018年,对D级翻盖危房无力自筹资金的农户,各镇必须逐户制定D级危房加固改造方案,要向困难群众宣传,讲明D级加固改造仍执行D级补助标准,既能保证住房安全,又能减轻农户负担,有效避免危改户因建房返贫。对于技术要求较高的加固改造以及节能示范户,倡导采用各种总承包模式特别是EPC承包模式,由各镇择优确定承包企业,逐户确定施工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对于政府组织实施加固改造,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五)结合农村危改,深化农民住房节能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保障房屋安全、实现住房基本居住功能的基础上,要坚持绿色发展、注重建筑节能,结合本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方案,今年农村危房改造要按照市建委《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工作的通知》(津建村镇〔2017〕357号)全部达到建筑节能示范标准。危房改造节能示范工作应根据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传统做法以及农村居民生产和生活习惯,因地制宜地采用当地有效的保温降温经验和措施,并确保农民住房的抗震、结构安全、防火和主要使用功能。应优先选用已有施工技术标准,并采用对农民干扰小、工期短、环境污染小、安装便捷的工艺。农房围护结构保温材料宜就地取材,并完全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六)加强农村危改质量安全管理

强化农村危改质量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街镇政府建立农村危改管理台账,做好从施工备案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按照质量安全标准,对施工关键环节进行现场指导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农户,对存在违反农房质量安全强制性技术规范的予以劝导或制止,指导和帮助农户开展竣工验收。

六、责任分工

(一)进一步明确危改责任

区政府对本区农村危改负主要责任。根据市级危改部门工作职责细化,将区残联纳入区危改办成员单位。区建委、发改委、农委、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区建委、发展改革委、农经委、财政局、民政局、残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落实危改任务,搞好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指导各镇开展危改户认定,协调落实区级配套资金,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各镇政府对农村危改负直接责任。负责受理农户危改报名申请、危改对象认定审核,指导危改户签订危改协议、管理施工现场、工程质量验收和危改档案整理及信息录入等工作。

各村委会配合各镇政府组织开展本村危改工作。有义务协助危房户进行报名,协助镇政府对危改申请农户的房屋危险状况和家庭困难情况进行核实,组织村民代表对危改对象进行评议,并公示评议结果。对经评议、公示符合危改条件的,上报各镇政府,对经评议、公示存在异议,村委会核实不符合危改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二)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检查监督

各镇政府要根据我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制定本镇的危改实施方案,夯实工作责任,明确政策措施、任务分配、资金安排和监管要求。切实加强衔接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要综合考虑各镇的实际要求、建设与管理能力、危改绩效考核排名等因素,合理安排危房改造任务,确保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区危改小组抽取一定比例的危改户进行现场检查,对已竣工并通过各镇政府验收的要进行危改档案验收,确保程序合规,资料齐全。各镇政府要继续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危改农户普查漏报和农户补助资金拨付情况检查,严格落实危改补助资金按进度拨付的制度,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故意隐瞒困难农户危改诉求,虚报、漏报、推脱不报危改申请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由于农户故意弄虚作假,区、村镇危改工作人员确不知情、无主观故意造成不符合条件农户纳入危改范围,减轻或免于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三)建立危改激励机制

实施市区两级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工作经费的重要参考依据。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建村〔2016〕289号),对工作积极主动、当年任务全部开工、竣工率高、资金投入到位、监管有力、投诉及审计发现问题少的区和镇加大示范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对组织不力、工作落后的区和镇,进行通报批评。

(四)用好危改工作经费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将危改项目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的要求,根据《市建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津建村镇〔2016〕534号),区财政结合市级危改工作经费补助资金,安排好区级危改工作经费,统筹用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相关的摸底普查、鉴定、档案建立、现场勘查及验收、交通、培训、宣传等方面的支出,保证危改工作顺利实施。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广泛宣传农房提升改造工作的各项政策及危改微信公众平台,确保各项最新政策家喻户晓,及时报道工作进展,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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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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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

2018年9月17日

(联系人:张树满;联系电话:2839193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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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补助匹配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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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政府最高补助金额合计(万元/户)

中央节能示范户最高补助金额(万元/户)

市级最高补助金额(万元/户)

区级最高补助金额(万元/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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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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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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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分散供养特困

人员

6.6

1

2.44

3.16

0

低保户及低收入困难户

5.6

1

2.44

2.16

差额自付

困难残疾人户

4.6

1

2.44

1.16

差额自付

因灾倒损户及其他贫困户

3.6

1

2.44

0.16

差额自付

C级

2.2

1

0.78

0.42

差额自付

注:《资金补助匹配标准表》补助金额为最高限额,如未超出最高限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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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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